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基本信息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

11.11.2016  18:02

各市(州)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仁怀市、威宁县教育局,省属普通高中:
  
  2001年,为促进我省普通高中教育加快发展,我省启动了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创建工作。截至2016年,全省先后有115所普通高中被评估认定为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在开展创建工作的十五年期间,部分示范性高中由于多种因素发生学校名称、校址、规模、性质等事项变更。其中,个别学校重要事项变更未及时报备。为更好推进全省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现就进一步规范全省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基本信息登记备案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从2016年开始,每年集中开展一次全省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基本信息登记备案工作。基本信息登记备案事项包括:学校基本概况(名称、隶属关系、办学性质、办学类型、分布区域等)、在校生情况、教职工情况、基本办学条件、经费投入情况、特殊招生项目、毕业生升学情况、相关负责人及联系人等。
  
  二、此次为首次填报登记备案信息,原则上今后每学年秋季开学后组织更新填报一次。在学年度期间,如示范性普通高中重要信息变更(学校名称、办学性质、学校地址、隶属关系、办学规模、学校法人等),须在按照规定程序变更后一月内向我厅书面备案。
  
  三、在省级开展示范性高中基本信息登记备案工作的同时,各市(州)也应按照管理权限规范建立辖区内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管理台账,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
  
  四、各市(州)要予以高度重视,按照逐校填报、逐级审核的原则组织认真填报《贵州省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基本信息登记备案一览表》(详见附件),确保填报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各市(州)教育局、省直管县教育局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审核登记备案信息后统一报送省教育厅备案,省属示范性高中填报《一览表》并报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我厅。
  
  报送时间:2016年11月21日前;报送内容:《一览表》(加盖单位公章、附电子版)。
  
  联系人:厅基础教育处刘春、孔贵坤;联系电话:0851-85282726;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贵州省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基本信息登记备案一览表(样表)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6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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