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下达2014年度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推荐名额的通知

09.09.2014  19:32

  黔教办学〔2014〕395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和《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大学毕业生、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试行)》(黔教学发〔2013〕415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14年度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推荐名额下达给你们,请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并于10月21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省教育厅学生处,逾期不报视为放弃推荐。


  鉴于目前各普通高校在校生人数增加较多,今后对评选的省级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省教育厅将以精神奖励为主,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牌,对学生个人和班集体不再颁发奖金,各普通高校可给予评选的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适当的物质奖励。


  附件: 1、贵州省2014年度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推荐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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