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寒假期间预防学生溺水、交通等安全事故的紧急通知

29.01.2015  17:10

  黔教办安稳〔2015〕26号


各市(州)、县(市、区、特区)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故管理局,仁怀市、威宁县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厅属普通高中:


  1月22日,贵阳市息烽县发生一起溺水事故,造成4名学生溺水死亡,令人十分痛心。根据省委、省政府及厅领导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寒假期间预防溺水、交通等安全事故,保障学生生命安全,现就有关工作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寒假期间学生溺水、交通事故预防工作。近期,各学校已放寒假,假期正是数九寒冬,江河湖泊、池塘水渠陆续结冻。部分学生喜欢到江河湖泊、冰面上滑冰、玩耍,极易导致溺水事故。同时雨雪、冰冻和雾霾等恶劣天气增多,道路交通事故频发。假期中学生探亲访友外出活动多,容易发生安全事故。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按照《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今冬明春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黔教办安稳〔2014〕495号)要求,把预防学生冬季溺水、交通等事故工作作为冬季校园安全的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加大工作力度,落实工作措施,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二、广泛深入开展冬季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各级各类学校要通过印发《致家长一封信》、教师家访、校讯通、手机短信等方式再一次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学生做到 “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教育学生不乘坐超员、超速车辆和非法营运车船。加强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教育学生春节期间注意烟花爆竹燃放安全,严防引发火灾事故。加强煤、电、取暖设备的管理,严防煤气中毒。再一次要求家长假期中认真履行对学生的安全监管职责,加强学生节假日期间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家校合作,共同做好溺水、交通等事故预防工作。


  三、立即开展水域、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积极协调水利部门立即开展校园周边水域安全隐患排查。摸清学生上下学途经路段的水情特点,在重点水域和危险路段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落实专人巡防。要积极协调公安、交通、道路养护部门立即开展校园周边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安装完善校园及周边交通标示、标牌。排查校车途经公路沿线有无危桥、安全防护设施是否齐全、有效。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路段,要及时采取措施,设置警示、限速标志等,确保校车安全通行。要主动提请属地党委政府协调相关部门建立完善预防溺水、交通等安全事故协调机制,形成预防学生溺水、交通事故的合力。要联合社区、村居两委加强对校园周边水域的安全巡查,发现有在江河湖泊周边玩耍、滑冰的学生要及时劝阻、制止,并将情况通报给家长和学校,共同做好防范、教育工作。


  四、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落实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节假日期间,要确保通信信息畅通,遇有突发事件,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抢险和妥善处置,并按程序及时、如实上报。对瞒报事故或发生事故处置不力的,要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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