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出台20条《意见》保障促进非公经济发展

15.06.2016  14:48

人民网昆明6月15日电 (薛丹)为依法保护非公有制企业产权和合法权益,云南省检察院日前制定出台了《关于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20条《意见》),并于15日上午向社会公布了相关内容。

云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沈曙昆介绍,在最高检印发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之后,云南省检察院也迅速结合本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实际,起草了云南省的20条《意见》,并于6月8日正式下发执行。

20条《意见》从坚持平等保护原则,积极履行检察职能,依法保障非公有制企业产权和合法权益;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努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改进办案方式和规范司法行为,确保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等八个方面,提出20条具体的细化措施。

沈曙昆表示,这些措施中主要呈现五大亮点和特色:一是明确提出保护诉讼地位和诉讼权利平等、法律适用和法律责任平等、法律保护和法律服务平等的“三原则”。二是坚持深入查办案件与规范自身司法行为等“四个并重”。三是做到“三个慎重”,即慎重使用拘留、逮捕、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等人身强制措施慎重查封、扣押、冻结涉案企业账册、账户、财物,确需查封、扣押、冻结的,必须预留必要的流动资金和往来账户;慎重发布涉企案件新闻信息,最大限度维护非公有制企业和企业经营人员的声誉。四是严格执行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防止不讲罪与非罪界限、不讲法律政策界限、不讲方式方法;防止选择性司法;防止任意侵犯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问题的发生。五是明确提出要结合办案加强法治教育和犯罪预防,延伸职能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供法律服务。

记者了解到,近五年来,云南省检察机关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侵犯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合法权益的职务侵占、合同诈骗、挪用资金、破坏生产经营等犯罪案件共计3377件5365人依法起诉,从严打击。有力促进了依法行政,有效维护了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