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中收受"评审费" 甘肃卫生计生系统多名干部被处分

28.12.2014  15:59

新华网兰州12月28日电(记者 王博)违规收受“评审费”、收受礼品、不结算住宿费……近日,甘肃省卫生计生系统部分干部因违反规定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等处分。主动送礼的相关县区和单位的负责人也被诫勉谈话。

甘肃省纪委通报称,2014年8月22日至9月11日,由甘肃省中医药管理局相关领导及工作人员和省市部分专家组成的4个检查组对全省14个市州38个县区“中医药三项工作”开展督查评估和评审验收。期间,检查组人员有的违规收受“评审费”,有的违规收受礼品,有的不结算住宿费;被检查单位有的超标准公务接待,有的主动向检查组工作人员送“评审费”或礼品等。

根据举报,甘肃省纪委进行了认真调查,甘肃省卫生计生委和有关市州按照党员、干部管理权限,严肃追究了相关人员的责任。

其中,甘肃省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崔某,及所带领的检查组成员接受被检查单位所送“评审费”,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甘肃省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郭某,接受被检查单位赠送的礼品,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张掖市卫生局副局长王某,不仅本人接受被检查单位所送“评审费”,而且提示下级单位向检查组工作人员送“评审费”,在调查期间不主动承认错误,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陇南市武都区卫生局在接待检查组时,违反《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安排陪餐人员,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此外,在检查组检查工作期间,主动向检查组工作人员送“评审费”或礼品的临泽县、民勤县、天祝县、安定区、通渭县、陇西县、秦安县、武山县、镇原县、武都区、徽县卫生局和天水市中医院、宕昌县中医院,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甘肃省纪委要求,省卫生计生委要对有关人员指出错误,清退违规接受的“评审费”和礼品,结清住宿费用并在本系统内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