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为低保家庭残疾人增发10%生活保障金

27.12.2014  19:48

新华网银川12月27日电(记者邹欣媛)为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的生活状况,从2015年1月1日起,宁夏将对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残疾人,在家庭人均补差金额基础上增发10%的最低生活保障金。

记者从自治区政府了解到,宁夏现有低保对象55万多人,其中有10万余人是残疾人。由于受身体残障影响,低保对象中残疾人的生活更为困难。宁夏民政厅、残联和财政厅近日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为残疾人加筑一道托底保障线。

从明年1月1日起,宁夏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残疾人,在家庭人均补差金额基础上增发10%的最低生活保障金;对低保家庭中实现就业且收入高于低保标准的残疾人,给予1年的最低生活保障渐退期。

同时,宁夏各地民政、残联等部门将确保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应保尽保;按照“困难家庭中丧失劳动能力且单独立户的成年残疾人”可以单独提出最低生活保障申请的政策规定,及时做好受理、审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