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获批国家民委“一带一路”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

11.07.2019  09:20

日前,《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成立第二批国家民委“一带一路”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的通知》(民办发[2019]74号)文件公布了第二批国家民委“一带一路”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共10所共建院校13个研究中心。其中,我校申报的“东盟民族研究中心”获批立项,这标志着学校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在高级别平台建设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

我校将高度重视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建设,紧密结合学校改革和发展的实际需要,加强政治引领和工作指导,从经费、办公用房、设备设施等方面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把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建设成为实体性的科研平台。着眼推动学校内涵式发展,发挥区位、人文等优势,积极开展学术交流与合作,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注重研究成果的转化与利用,充分发挥中心在咨政服务、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国际交流等方面的作用。

 

文/郭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