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城县加强汛期学校安全工作
水城县根据5月21日省教育厅防汛工作视频会及上级有关汛期安全文件精神,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汛期安全工作,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及校园财产安全。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汛期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充分认识汛期学校安全工作的严峻形势,根据各自职责,进一步增强做好汛期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加强汛期学校安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层层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对汛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防汛安全“一把手”负责制、岗位责任制度、信息通报机制和工作协调机制,切实加强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之间的联系,及时解决防汛防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针对汛期校园安全形势,早准备、早部署、突出重点、抓细抓实。
二、加强领导,健全制度,全面落实汛期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一是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层层落实责任,形成全员参与的汛期学校安全工作防范体系,完善安全工作管理制度。二是全面落实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对由于责任制不落实、整改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三是严格执行学校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报告制度。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向有关部门和县教育局报告事故发生情况,绝不允许缓报、瞒报。对缓报、瞒报安全事件的,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三、突出重点,落实措施,切实消除学校汛期安全隐患
一是县教育局督促各中小学、幼儿园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汛期安全管理制度、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学生外出活动安全预案等。二是各乡镇牵头对辖区内各中小学、幼儿园教室、学生宿舍、食堂、配电房、实验室、图书馆、墙报栏、校门、体育设施、厕所、围墙、保坎以及校园及周边树木、电线杆、护坡、挡土墙,学生上放学路段和学校周边山塘、水库、江河、湖泊、沼泽地等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在易发生自然灾害地段的重点部位规范设置安全警示标牌,做好山洪、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灾害事故的防范工作。三是做好校舍安全检查,完善水电设施和防雷设施,尤其要做好已存在安全隐患点的监测和防范。四是学校周边有地质灾害易发区、河流、水库、山塘的乡(镇)政府要采取有力措施,针对汛期到来后极易造成基础浸泡、下陷、墙体酥松透水等不安全因素,组织专门人员进行排查鉴定。五是不安全的校舍立即停用,并将学生转移到安全地方上课;六是学校有在建工程的,要对在建工地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加强汛期施工管理,特别是对水电线路、配电设施进行检查,及时消除和整改各类安全隐患。
四、预案在先,适时演练,加强对汛期灾害天气的应急处置
县教育局、各乡镇督促指导各中小学、幼儿园根据《水城县教育系统防汛应急预案》,修订完善学校防汛预案,落实人员和物资保障,加强防汛安全演练。严格实行汛期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确保通讯畅通,严禁将值班座机电话转接到手机,如有此类情况,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逐级落实防灾责任制,明确预警信号、警示标记、疏散转移路线、安置地点、应急联络等措施,对危险点实行专人监测。遇有暴雨、大风等恶劣天气,可适当调整上放学时间或采取停课措施,确保学生安全。在险情发生时,迅速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预案,并采取果断措施,学校管理人员和教师要各司其职,责任到人,有序组织学生安全撤离,确保师生安全。寄宿制学校要有专门人员在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值班制度,配备必要通讯设施以便及时报告险情,要在危险情况下及时组织学生疏散到安全地域等待救援。对因暴雨而滞留学校的学生,要妥善安置,安排人员陪护,避免学生因暴雨期间放学发生安全事故。
五、突出主题,强化教育,切实提高灾害防范能力
县教育局督促各中小学、幼儿园进一步加大师生安全教育力度,充分利用班会、校园广播、板报、橱窗、安全教育课、讲座、给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开展以“预防溺水,安全度汛”为主题的汛期安全教育,重点教育学生不要到河、沟、水库、湖泊等水域游泳、洗澡、钓鱼、捉鱼、嬉戏、游玩等,及时追踪缺课学生动向,对因缺课造成学生在外发生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要对学生进行防地震灾害、防疫情、饮食卫生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增强防范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采取与学生家长签订“汛期安全责任书”,发放告家长书等形式,动员学生家长参与安全管理,落实监护责任,进一步提醒学生家长对孩子的教育和监管,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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