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建立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信用信息征集管理机制

23.03.2016  13:31

为贯彻落实《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信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信用指标体系》(以下简称《指标体系》),促进单位诚信自律,推动测绘地理信息产业发展,近期,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局下发《关于开展全区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信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积极推进建立我区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信用信息征集管理长效机制。

通知要求各地州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认真组织学习,对测绘地理信息行业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分析,结合日常监管和市场巡查情况,开展信用信息征集工作,要对测绘资质单位提交信用信息认真审查,及时上传测绘地理信息市场监管与服务平台“测绘地理信息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要按照《测绘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二十三条规定,督促各测绘资质单位于每年2月底前按时上报测绘资质年度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通知明确提出,建立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信用信息征集制度,每年征集时间为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征集范围为12月31日前取得乙、丙、丁级测绘资质的单位。(通讯员 李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