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构筑高效科研体系支撑经济发展

11.05.2015  13:09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提出了关于构建更加高效的科研体系的五个方面:优化对基础研究的支持方式,加大对科研工作的绩效激励力度,改革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科研评价制度,深化转制科研院所改革,建立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技术转移机制。浙江省在这些方面都进行了长期的改革探索,高校院所创新能力明显增强。
      一、不断推进基础研究事业发展,基础研究整体水平进入全国前列。浙江省连续三年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突破10亿元,SCI论文数、国际被引用篇数均居全国第四位。从2010到2014年,我省有31人作为首席科学家获得科技部“973”计划项目资助,其中52.63%的项目负责人都在早期获得了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我省取得的优秀科技成果中,很大部分源自基础研究。五年来我省获得的国家科学技术奖中,有55个是以浙江省为主完成的,这些国家科技成果奖95%得到过省自然科学基金的资助。今年省政府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设立了“两化”融合联合基金,强化基础研究与产业需求的结合。
      二、完善科研人才分类评价和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和激发科研人员创造活力。开展高校研发人员与创新业绩挂钩的薪酬制度、职称授予制度的试点,研究建立以创新质量和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制度,对不同类型的研发人才进行分类评价,倡导基础研究以同行评价为主,应用研究由用户和专家等相关第三方评价,产业化开发由市场和用户评价,并建立评价专家责任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落实“放宽科技成果处置权和收益权”政策,完善技术要素参与股权投资和收益分配机制,支持科技人员到企业转化职务创新成果,建立充分体现智力劳动价值的分配导向。优化科研经费使用和收益分配结构,提高创造性劳动比重,有效解决“重物轻人”现象,最大限度地支持和帮助科技人员创新创业。
      三、进一步深化科研院所改革,持续提升院所创新能力和发展活力。浙江在新世纪初就出台了《浙江省全面推进科研院所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在改革方面先行先试,取得良好成效。科研实力不断增强,创新载体建设进展明显,独立、牵头或参与建设重点实验室等各类省级创新载体43个,省农科院综合实力在全国同类科研机构名列前茅。转制类院所发展较好,2013年浙江省省属转制院所实现技工贸总收入56亿元,利税总额5.9亿元,与转制前的2000年相比均增长10倍,其中超亿元的院所有7家。公共服务能力大幅提升,覆盖了许多重要行业和领域,在水利、交通、能源、市政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中,在洪涝台旱灾害防治、甲肝、禽流感、手足口病等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环境保护、防灾减灾等民生领域,在农业、林业、渔业等基础产业发展中,省属科研院所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四、结合产业技术创新综合试点工作,启动实施浙江省青年科学家培养计划。从2013年至2015年,根据企业产业技术创新的需要,从高校、科研院所安排100名有培养前途的青年科技人才,到我省电动汽车、智能纺织印染装备、现代医化装备、新能源装备、现代新材料、节能环保装备、海洋装备、网络通信设备等产业中的重点企业研究院工作,并与省、市、县(市、区)产业技术创新重大专项经费资助稳定支持相结合,开展一批技术难题攻关,培养一批青年科学家和未来科研团队带头人。列入培养计划的青年科技人才在企业研究院工作期间,其在原单位的待遇不变,企业根据驻派人员的工作情况向其发放每人每年不少于5万元工作补贴,工作期限一般为3年。对推进产学研合作、业绩特别优秀的培养对象,可直接纳入相关人才工程和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