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箱将配备到户

22.08.2015  03:22

本报讯(记者操戈邓卫哲)海南省政府日前正式下发《海南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指导意见(2015-2017年)》,要求到2017年,海南生活垃圾分类箱要分配到户,全省90%村庄的生活垃圾要得到有效治理,并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和收运体系全覆盖。

根据《意见》要求,到2017年,海南全省90%村庄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农村畜禽粪便基本实现资源化利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5%以上,秸秆还田、秸秆养畜、秸秆能源化利用率达65%以上,农膜回收率达80%以上;农村地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工业危险废物无害化利用处置率达到95%以上。同时,海南要逐步建立“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模式,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和收运体系全覆盖,确保各县市至少建成投运一个以上县级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逐步建成城乡一体的垃圾收运体系;并实现村级垃圾收集和保洁长效机制设施基本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