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贵州贵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六家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服务机构处理意见的通报(黔环清洁[2018]1号)

28.05.2018  17:00
 

 

 

 

黔环清洁〔2018〕1号

 

 

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贵州贵航环保科技

有限公司等六家清洁生产审核咨询

服务机构处理意见的通报

 

各市(州)环境保护局、贵阳市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贵安新区环境保护局,仁怀市、威宁县环境保护局,各在黔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服务机构:

为提高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质量,有效促进重点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根据清洁生产审核管理的有关规定,咨询机构不按规定内容、程序进行清洁生产审核,或者技术服务能力达不到要求,编制的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报告质量差未获通过的,在两年内不得开展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服务。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有关情况

(一)贵州贵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该公司于2016年7月25日与国电安顺发电有限公司(甲方)签订《国电安顺发电有限公司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服务合同》,于2016年7月25日与国电安顺第二发电有限公司(甲方)签订《国电安顺发电有限公司二期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服务合同》。

2.该公司编制的《国电安顺发电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报告》(送审稿)在2017年12月19日验收会上,存在编制质量差,《贵州省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评价表》三名参会专家打分分别为60分、67分、60分,验收报告未通过评审。

3.该公司编制的《国电安顺第二发电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报告》(送审稿)在2017年12月19日验收会上,存在编制质量差,《贵州省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评价表》三名参会专家打分分别为60分、67分、60分,验收报告未通过评审。

(二)贵州天保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1.该公司于2015年3月31与贵州宏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甲方)签订《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及验收报告》技术服务合同;于2017年5月15日与大唐贵州野马寨发电有限公司(甲方)签订《清洁生产审核合同》。

2.该公司编制的《贵州宏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报告》(送审稿)在2017年12月19日验收会上,存在编制质量差,《贵州省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评价表》三名参会专家打分分别为61分、67分、60分,验收报告未通过评审。

3.该公司编制的《大唐贵州野马寨发电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报告》(送审稿)在2017年12月14日验收会上,存在编制质量差,《贵州省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评价表》三名参会专家打分分别为64、65、66分,验收报告未通过评审。

(三)贵州勇达清洁生产节能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该公司编制的《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夜郎古酒厂清洁生产审核评估报告》(送审稿),在2017年12月13日评估会上,存在编制质量差,《贵州省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评估评价表》三名参会专家打分分别为65、63、66分,评估报告未通过评审。2017年9月29日,该公司编制的《贵州从江明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报告》(送审稿)存在编制质量差,验收报告未通过评审,被省环境保护厅发文(黔环通〔2017〕250号)警告1次。

(四)贵州昊华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该公司编制的《贵州龙飞航空附件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报告》(送审稿)在2017年12月21日验收会上,存在编制质量差,《贵州省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评价表》三名参会专家打分分别为65、69、61分,验收报告未通过评审。

(五)贵州华红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该公司于2017年12月20日作为《国电安顺发电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报告》及《国电安顺第二发电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盖章报送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申请出具技术评审意见。

(六)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该公司于2017年12月25日作为《贵州宏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报告》编制单位、2017年12月26日作为《大唐贵州野马寨发电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盖章报送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申请出具技术评审意见。

二、处理意见

按照原环境保护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60号)、《关于深入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的通知》(环发〔2010〕54号)、《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黔环通〔2017〕208号)相关规定,处理意见如下:

(一)暂停贵州贵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贵州天保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及贵州勇达清洁生产节能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在我省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咨询工作,暂停时间为两年(2018年4月26日至2020年4月26日)。在此期间,不得在黔从事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和验收相关业务,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二)给予贵州昊华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通报批评,并警告1次。

(三)给予贵州华红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通报批评。

各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服务机构应以此为戒,严格遵守清洁生产审核管理的各项规定,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技术服务水平,按时保质保量编制完成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报告,切实发挥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服务的作用。

 

 

 

 

 

 

2018年4月28日

 

 

 

 

 

 

 

 

 

 

 

 

 

 

 

 

 

 

 

 

 

 

 

 

 

 

 

 

 

 

 

 

 

 

 

 

 

 

 

 

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8年4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