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中央环保督察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整改销号企业督察督办的通知(黔环通[2018]102号)

28.05.2018  17:00
 

登记编号:QFGD-2011-19003

 

 

 

黔环通〔2018〕102号

 

 

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中央环保督察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整改销号企业督察督办的通知

 

各市(州)环境保护局、贵阳市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委、贵安新区环境保护局,仁怀市、威宁县环境保护局:

根据《贵州省贯彻落实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贵州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黔委〔2017〕68号)有关要求,取消了部分重点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现对中央环保督察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整改销号企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对列入中央环保督察取消部分重点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名单的企业(见附件1),各地要组织开展现场核查,认真填写《中央环保督察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销号企业核查情况表》(附件2),于2018年5月20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PDF扫描文档连同excel电子表格发送省环境保护厅指定邮箱。

二、要认真核查取消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状态。对停产、破产、关停企业,要作好现场检查笔录;对恢复生产、异地搬迁、技改完成的企业,要督促企业于2018年9月20日前完成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工作。

三、对逾期未完成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按照《清洁生产促进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联 系 人:省环境保护厅科技标准处 王登建

联系电话:0851-85578633 (兼传真)

邮 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 中央环保督察取消部分重点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名单

                  2.中央环保督察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销号企业 核查情况表

 

 


2018年5月2日

 

 


 

附件1

中央环保督察取消部分重点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名单

 

序号

所在市州

企业名称

下达本轮清洁生产审核文号

各地环保部门申请取消文号

省环保厅销号文号

取消本轮清洁生产审核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