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襄州首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开审

28.02.2015  21:11

人民网襄州2月28日电 2月26日,农历正月初八,湖北省襄州首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在襄州法院刑事科技审判庭开庭审理。被告人刘某当庭悔悟,表示将积极履行支付工资义务,让公司员工早日拿到血汗钱。

检方指控,被告人刘某系某人力资源公司法定代表人,2013年6月,刘某代表该公司与某保险公司襄阳支公司签订协议,由某人力资源公司向保险公司派遣员工,员工工资由保险公司汇至刘某账户,再由刘某将工资支付给派遣员工。2014年2月,保险公司将20余名派遣员工工资8万余元汇至刘某账户,刘某收到该款后,仅向员工发放工资2万余元,其余6万余元用于个人开支。此外,刘某还拖欠人力资源公司派遣至扬州某汽车部件厂员工工资3000元。同年4月,刘某外逃。2014年4月24日,襄阳市劳动监察保障支队向某人力资源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刘某仍未履行义务。同年6月,刘某在汕头被警方抓获。

庭审后,法庭将择日宣判。(周敬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