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杭州至瑞丽国家高速公路贵州境大兴(湘黔界)至思南段朗溪 (印江东)互通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4.05.2015  18:03
1. 招标条件   杭州至瑞丽国家高速公路贵州境大兴(湘黔界)至思南段朗溪(印江东)互通工程初步方案已由铜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铜发改基础【2014】34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项目资本金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贵州省公路局。受贵州省公路局(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华能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拟在全国范围内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贵州省大兴(湘黔界)至思南段高速公路,路线全长151.761公里。全线采用80km/h设计速度的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的技术标准,整体式路基宽度24.5m,分离式路基宽度2×12.25m,桥梁设计荷载为公路Ⅰ级。   已交工通车的杭瑞高速公路贵州境大兴至思南高速公路过境印江自治县,在印江县内全场25公里,该高速公路在印江县新寨乡小云村设置印江互通,该互通距印江县城较远,严重制约了印江县东南部9个乡镇及梵净山区域经济发展,经印江县政府申请,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同意在印江县朗溪镇设置朗溪互通。互通主线路基加宽变速道面积6842平方米,匝道总长2469.7m,联络道367.2m。 2.2本次招标范围:朗溪(印江东)互通工程的路基、路面、桥涵、交叉、房建工程等 ,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标段划分表  

标段

中心桩号

主要工程内容

计划工期

LXHT-1

K122+320

朗溪(印江东)互通工程的路基、路面、桥涵、交叉、房建工程等

预计开工日期:2015年7月,(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工期18个月(其中主体土建工程在12个月内完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不含特级和一级)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不含特级和一级),或由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潜在投标人做为牵头人,与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不含特级和一级)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不含特级和一级)的潜在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家。持有有效的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证书,最近5年(2010年至今)至少完成过下列工程业绩:   1条高速公路路基工程施工工程业绩(含BT、BOT和总承包项目 )、   1条高速公路路面工程施工工程业绩(含BT、BOT和总承包项目 )、   1条高速公路桥涵工程施工工程业绩(含BT、BOT和总承包项目 )、   1条高速公路互通工程施工工程业绩(含BT、BOT和总承包项目 )、   1个房建工程施工工程业绩(含BT、BOT和总承包项目 )、   或1条同时包上述工程的业绩(含BT、BOT和总承包项目)   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的,房建工程业绩证明材料由房建工程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201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中流动比率大于1且近三年(2011年至2013年)平均主营业务收入10000万元以上,为申请本项目专门开具的银行信贷证明不得少于人民币500万元;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必须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见附件一),明确联合体各方的职责(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明确联合体的授权代表;明确联合体之间共同的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及在以后的投标活动和履行合同(如果中标)时,对各方约束的保证等。   (2)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填写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联合体资质不能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强制性资格标准。   (5)联合体所有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两名。 3.3投标企业信用等级的最终引用将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速公路招投标及相关工作的通知》黔交建设〔2013〕36号文件及《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修订《关于加强贵州省交通建设从业单位信用信息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交建设[2012]267号文件(可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www.qjt.gov.cn上查询)中有关规定执行。按上述规定确定的信用等级为C级及以上企业均可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信用等级评价为D级的企业的投标申请。   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的,其信用等级按照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中等级最低的确定,各投标人在报名过程中按上述原则正确填写你方联合体信用等级。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不论投资参股比例多少及不论直接还是间接投资参股,均将认定具备投资参股关系),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投标文件均将被否决;为避免出现上述关联情况,招标人建议具有关联关系的企业协商推选出信誉好、实力强的企业参与投标。 3.5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牵头人)企业名称应已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如投标人企业名称未列入“名录”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14日上午9:00至2015年5月20日17:00时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gzsggzyjyzx.c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下载后,凭系统凭证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前台领取纸质图纸。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图纸、资料每套售价2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和时间为 2015年6月 15日 10 时 00 分,请在该截止日期和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件1份递交至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贵阳市遵义路65号)面交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的基本帐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帐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等,均应真实可靠。招标人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予以拒绝,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同时将其作假行为上报上级交通主管部门。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采购与招标网、贵州省招标投标网、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www.qjt.gov.cn)上发布。 8.其他   如果您是第一次来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详细内容请参照<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初次办理流程>、<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证书申请指南>)先办理数字证书。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贵州省公路局    招标代理: 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贵阳市阳关大道110号 地 址: 贵阳市瑞金北路116号9楼   邮 编: 550003 邮 编: 550003   电 话: 0851--6833235    电 话: 0851-6873550 18984064710   传 真: 0851-6833235    传 真: 0851-6873550   联系人: 李女士    联 系 人: 张先生     发布日期:201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