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烟台原副市长王国群一审庭审近4小时被控受贿438余万元

10.04.2015  03:42

齐鲁网 聊城4月9日讯 (记者满倩)今天上午9时,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烟台市原副市长兼公安局局长王国群涉嫌受贿罪一案。聊城中院官方微博同步进行庭审图文直播。

王国群,男,1954年5月24日出生,汉族,研究生文化,历任蓬莱市原市委副书记、海阳市原市委书记、烟台市原副市长(2005.3-2006.12兼任烟台市公安局原局长)、烟台市政府原特邀咨询。因涉嫌犯受贿罪于2014年6月10日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24日被逮捕。

记者了解到,鉴于本案证据材料较多、案情重大复杂,法庭组织控辩双方召开了庭前会议,就案件管辖、是否申请回避、有无新的证据、是否申请排除非法证据、出庭证人、鉴定人名单及其他与审判有关的程序问题,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组织控辩双方进行了庭前证据展示,听取了对证据和指控事实的意见,明确了庭审的重点。

在法庭调查过程中,起诉书指控,“1996年至2014年初,被告人王国群在担任原海阳县县长、海阳市市长、海阳市市委书记、烟台市副市长兼公安局局长、市政府特邀咨询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房地产项目规划审定、建设工程规划变更、商品房预售许可、征地补偿、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烟台天强塑钢加工有限公司等19个单位和个人送予的现金、银行卡、购物卡以及房产置换差价等贿赂, 共计折合人民币438.31822万元。

庭审过程中,法庭先后就起诉书指控的19起受贿事实进行调查:“第一起收受原烟台天强塑钢加工有限公司总经理于少峰175.001万元人民币”、“第二起收受山东富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股东吴华萍83.94788万元人民币”、“第三起收受连中华50万元人民币”、“第四起收受烟台市万光城建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姜振山40.0881万元人民币(房屋差价款)”、“第五起收受山东建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孙福建17.9967万元人民币”、“第六起收受海阳市双城食品肉联有限公司总经理修建龙9万元人民币”、“第七起收受李业胜8万元人民币”、“第八起收受烟台海风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忠生6.4万元人民币”、“第九起收受烟台大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宋向阳、原总经理孙建春6万元人民币”、“第十起收受烟台鲁鑫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孙宝玉6万元人民币”、“第十一起收受烟台市坤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于忠超6万元人民币”、“第十二起收受烟台广禾置业有限公司股东隋广庆儿子隋增鹏6万元人民币”、“第十三起收受烟台银都置业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张群利5.2万元人民币”、“第十四起收受烟台房地产集团华宇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郝同福5万元人民币”、“第十五起收受烟台市渤海石油有限公司董事长盖国庆5万元人民币”、“第十六起收受烟台市振华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刘跃华3万元人民币”、“第十七次收受原海阳五金工业集团公司董事长马志敏2.48364万元人民币”、“第十八起收受烟台凯杰建材有限公司总经理门世臣2万元人民币”、“第十九起收受山东只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李世勋1.2万元人民币”。

被告人王国群对上述被指控的该起受贿事实无异议。审判过程中,审判长让值庭法警给被告人王国群打开戒具,被告人坐下回答问题。此次庭审直播历时3小时45分,中午12时38分,审判长宣布休庭,将择期宣判。法警将被告人带出法庭。

据了解,此次旁听人员包括被告人亲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及人民陪审员代表等共计22人。

原标题:烟台原副市长王国群一审庭审近4小时被控受贿438余万元

稿源: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