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称环保税法草案或年内审议 年征税达数百亿

18.11.2015  11:00

  据《经济参考报》消息称,目前环境保护税法草案正在进行最后完善,最快将于今年年底前由国务院审议通过草案。环保专家称,明年上半年环境保护税法草案有望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这意味着每年数百亿元规模的环境保护税开征可期。

  运用税收手段抑制环境污染从而改善生态质量的理论探讨由来已久,各国实践也日益丰富。在我国,具有环保目的的税制规定并不鲜见。在现行消费税、车船税、车辆购置税和企业所得税等税制中,都有保护环境的相关条款。

  2015年6月10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网站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环保税意见稿”)。这意味着一个旨在保护生态环境的特殊目的税种将成为我国税收体系的一个独立的组成部分,也是环境保护税理论的又一重要实践。如何构建能够一个真正实现环保的税收制度以及使之有效运作的相关管理机制,需要不断努力和持续改进。

  记者了解到,环境保护税法草案或将明确,征税对象分为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等4类,征税标准与现行的排污费收费标准基本持平。对超标、超总量排放污染物的,加倍征收环保税。

  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苏明表示:“去年下半年相关部门提高了排污费的征收标准,总体看,我认为环境税的税收标准基本把排污费平移过来,税率水平是比较适中的。

  发改委、财政部和环保部联合印发的通知规定,2015年6月底前,各省(区、市)要将废气排污费征收标准调整至不低于每污染当量1.2元,污水排污费征收标准不低于每污染当量1.4元。与2003年以来的排污费标准相比,污水类和废气类污染物排污费标准翻了一番。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张斌认为:“第一步要完成环境保护费改税,使其征收规范起来。未来,税率税额表可能微调。

  张斌认为,现在环境问题日益恶化,而原来排污费的标准偏低,环保税税负理想的参照标准就是污染物治理的成本。从这个角度看,征求意见稿的税率标准整体是偏低的,不排除整体税负略微提高一点的可能性。

  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剑文也说:“排污费向环境税转轨过程中,不宜提高太多,要考虑企业的承受能力,基本持平现行排污费比较合适,但如果在排污费基础上略微增加也不是不可能。

  环保系统有关人士此前曾表示,目前中国对规模以上大企业的排污费征缴率达90%以上。但一些难以监测或分散的企业,征缴率还比较低。“地方行政干预影响排污费收缴率等非业务因素也不能排除。

  “将来环保税执法会更严格,原来收费有可能收不上来,存在协议收费现象。将来税收征管严格,可能对企业来说负担会有所增加。”张斌说。

  根据全国环境统计公报,2014年排污费解缴入库户金额186.8亿元。专家称,费改税后,每年环境保护税的规模应高于排污费规模,或达数百亿人民币。

  此外,专家称,环境保护税法很有可能赋予地方一定的税收自主权。“可能有两种方式:一是法律中规定税率地方自定;二是由全国人大确定一个全国统一的浮动税率,再由地方在浮动税率范围内自主确定当地税率。”刘剑文称,第二种可能性更大些。

  张斌表示:“环境保护税的确有地方性特征,每个地方的环境承载能力不同,应该给地方在税额、征税范围等方面有一定授权。不过,征求意见稿中提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