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首批国家生态市(县)通过环境保护部技术评估

17.06.2014  18:36

2014年6月12日至16日,环保部生态司组成技术评估组,由生态司毕华副司长任组长、省环保厅副厅长翟春宝为副组长率专家组分别对赤水市、湄潭县国家生态市(县)创建工作进行了技术评估。 

技术评估期间,评估组听取了赤水市、湄潭县关于国家生态市(县)创建工作情况的汇报,现场考察了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情况,查阅了相关档案资料。评估组认为,赤水市和湄潭县达到国家生态市(县)的5项基本条件和22项建设指标要求。评估组同意赤水市、湄潭县通过国家生态市(县)技术评估,建议按相关要求整改后报环境保护部按程序考核验收  。

环保部生态司毕华副司长对两地生态创建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高度评价,就两地如何以更高层次、更高目标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提出了具体要求,希望两地进一步完善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建设,坚持把环境保护作为生态文明建设主阵地,进一步抓产业转型、大力发展生态经济,注重全民参与、共建共享生态文明。 

      赤水市、湄潭县国家生态市(县)创建技术评估的通过,标志着我省国家级生态县(市)创建工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为我省国家级生态县(市)创建工作开了好头。至此,我省成为西南地区国家生态市(县)创建工作的新兴省份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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