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水市国家生态市创建工作顺利通过环境保护部技术评估

17.06.2014  18:37

 

    6月13日,赤水市国家生态市创建工作顺利通过环境保护部生态司技术评估,标志着赤水国家生态市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赤水也成为贵州省第一个通过国家生态市创建技术评估的地区。

    以环境保护部生态司副司长毕华为组长、贵州省环保厅副厅长翟春宝为副组长的技术评估组于12日—13日对赤水市国家生态市创建工作进行检查。评估组分组深入乡镇、街道办事处、企业,现场考察了赤水市生态保护及环境综合整治情况,查阅了相关档案和资料,开展民意调查,并听取了赤水市委、市政府创建国家生态市的工作汇报。

  赤水市自2007年开展国家生态市创建工作以来,坚持“在保护中开发、以开发促保护”的方针,将产业发展与生态建设紧密结合,努力走生态、绿色、低碳、循环、可持续的发展道路,形成了市委、政府领导,人大、政协监督,部门分工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生态文明深入人心。赤水依托丰富的自然资源,调整产业结构,着力发展生态农业、生态工业、生态旅游、生态城镇,以竹、石斛、乌骨鸡为主线,实施推进特色农业“十百千”工程,打造生态农业特色品牌;坚持走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发展之路,持续推进“一区五园”建设,扶持金钗石斛、竹笋、晒醋等特色传统产业,引进发生墙体材料等新型环保产业;依托独特的自然生态和历史文化资源,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业,确立2020年在全省率先建成国际休闲旅游目的地的目标;2012年,成功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城市”,17个乡镇(街道)全部被国家环保部命名为“国家环境优美乡镇”。

    创建过程中,赤水市实施综合整治,改善人居环境,建成日处理能力2万吨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和日处理150吨的分捡回收垃圾无害化处理厂,投入3200多万元兴建官渡镇、天台镇、宝源乡、两河口乡及园区污水处理厂,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和工业用水重复率超过90%;推进百村试点工程,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大水土流失治理和土地整理力度;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坚持以保护为重,不追求短期经济利益,严禁破坏性项目进入,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100%,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100%;开展机动车、船、施工工地、企业等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程,全市空气质量保持优良,水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标准,区域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同时,赤水市深入挖掘竹文化、盐文化、红色文化、生态旅游文化,打造独具特色的生态文化体系,建成丹霞展示中心、桫椤博物馆、地质公园展示中心,免费向群众开放。确定每年6月5日为赤水市生态建设践行日,8月2日为丹霞自然遗产保护日期并设立了遗产保护专项基金,定期开展大型宣传活动。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中小学校广泛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绿色创建活动,建成绿色社区4个,绿色学校31所,初步形成群众关心、支持和参与生态市创建的良好氛围。

    评估组通过现场检查、审核资料和听取汇报后,对赤水市国家生态市创建工作进行了认真的研究讨论,一致认为:赤水市生态市创建5项基本条件和22项建设指标基本达到国家生态市考核标准,同意赤水市通过国家生态市技术评估,建议按相关要求整改后报环境保护部按程序考核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