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综合试验 加快建设“多彩贵州公园省”

04.10.2017  12:08

推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综合试验 加快建设“多彩贵州公园省

——访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副院长王毅

    设立统一规范的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以下简称“试验区”)是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201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设立统一规范的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意见》,着重从体现中央关于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新要求、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有利于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生态文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体现地方首创精神等方面提出综合性改革试验任务,探索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效模式,为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提供实质性支撑。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贵州)实施方案》(以下简称《贵州方案》),将中央关于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顶层设计和贵州省省情相结合,明确了贵州开展国家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综合试验的总体要求、战略定位、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深刻理解《贵州方案》,推进试验区各项改革任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记者就有关问题采访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副院长王毅。

    记者:设立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具有哪些重要的历史意义?

    王毅: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在全面深化改革框架下取得了重要进展。2015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提出了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顶层设计。与此同时,我国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也步入“深水区”,落实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改革任务出现了“部门化”、“碎片化”现象,其中的重要表现就是存在各类缺少相互协调的基于部门授权或环境要素的各类生态文明“试点示范区”。

    设立统一规范的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正是在这一背景下提出的改革举措。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十三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设立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目标是要打破部门的利益格局,统筹推进各类试点示范,解决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难点问题,实现相关改革目标。作为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综合“试验田”,中央提出综合考虑各地现有生态文明改革实践基础、区域差异性和发展阶段等因素,首批选择生态基础较好、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的福建省、江西省和贵州省作为试验区。

    贵州省是唯一位于西部地区的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在贵州开展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综合试验对我国西部欠发达地区探索生态文明建设道路具有重要意义。我国幅员辽阔,自然环境具有明显的地带性特征,社会经济条件各异,根据不同地区特点和“山水林田湖草”的完整性,制定相应的开发和保护策略,并总结上升为可借鉴的经验或可复制的规范,是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重要工作内容。《贵州方案》将贵州实际与中央要求相结合,确立了试验区的五个定位,即长江珠江上游绿色屏障建设示范区、西部地区绿色发展示范区、生态脱贫攻坚示范区、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示范区、生态文明国际交流合作示范区,定位总体恰当,地方特色突出,并具有全国示范性效应。

    记者:如何准确把握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主要任务?

    王毅: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贵州要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正确处理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在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改革方面先行先试,把提出的行动计划扎扎实实落实到行动上,实现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协同推进。李克强总理指出,从贵州实际出发,走出一条新型工业化、山区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路子,在发展中升级,在升级中发展,实现产业崛起和生态环境改善的共赢。总体上,《贵州方案》根据中央领导同志、《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和《关于设立统一规范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意见》的要求,充分考虑了贵州省情,就贵州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做出了较为系统、兼具针对性和创新性的安排,能够很好地指导地方实践,为取得良好的试验成效奠定了基础。

    《贵州方案》提出以建设“多彩贵州公园省”为总目标,以制度建设为主线,明确了2018年和2020年试验区的制度建设目标,从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三方面提出了具体目标,目标具体明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围绕目标,《贵州方案》从绿色屏障建设、促进绿色发展、生态脱贫、生态文明大数据建设、生态旅游发展、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生态文明对外交流合作和生态文化创新示范、绿色绩效评价考核等八方面提出32项重点任务。这些改革任务中,有16项是中央提出的改革任务要求,有16项是结合地方实际提出的试验任务。这些任务较好地兼顾了中央明确的改革任务和地方问题导向的需求。为了更好地落实《贵州方案》主要任务,需要突出在以下两个方面进行探索实践。

    第一,在落实中央明确规定的改革任务方面,要坚持“学干结合、创新驱动、动态推进”的原则,实现发展自身、服务全国的战略目标。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制度建设具有相当的复杂性。目前看,不少制度安排在研究层面并没有统一的理论方法支撑,甚至有些还是学术上的难点,有待理论探索和实践中不断总结,逐步取得共识;许多制度还与现行法律法规和部门授权有冲突。《贵州方案》将这些难度大、时间紧的制度纳入重点任务,提出推动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制度、自然资源产权制度、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离任审计、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和行政执法体制等体制改革,符合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开展先行先试的定位。但面对改革过程中的巨大挑战,贵州必须遵循自然规律、发展转型的规律,强化理论研究,进一步明确制度建设的方向、实施路线图,踏踏实实做好每一项工作,坚持“干中学”,不断做出动态优化调整、与时俱进,从而为完成改革任务提供有效的制度支撑。

    第二,在体现地方首创精神的改革任务里,要坚持“问题导向、整体设计、形成特色”的原则,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贵州省是长江、珠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既面临全国普遍存在的结构性生态环境问题,又面临水土流失和石漠化仍较突出、生态环保基础设施严重滞后等特殊问题;既面临加快发展、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紧迫任务,又面临资源环境约束趋紧、城镇农业生态空间布局亟待优化的严峻挑战。针对贵州生态环境领域和社会经济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贵州方案》提出了完善易地搬迁脱贫攻坚、生态建设脱贫攻坚、资产收益脱贫攻坚机制,开展生态文明大数据资源共享和应用,推动生态旅游融合发展等任务,对山林、大气、水、土壤进行最严格的保护。总体而言,这些制度具有较强的问题针对性,并较好地衔接了贵州省大扶贫、大数据、大生态三大战略行动,较为充分体现了“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新发展理念的融合,也有利于形成新的绿色转型发展制度,培育绿色增长新动能,践行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这些任务涉及面较广,目标相对多元,因此必须进行整体设计和实施,并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为导向,不断推动改革的落实。

    记者:如何确保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取得实效?

    王毅:改革贵在行动,重在落实。《贵州方案》只有真正落地实施,才能发挥出效果。建议贵州将《贵州方案》的落实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加强部门和地方协同联动,统筹部署、协调推进,整合资源、形成合力。

    一是强化综合统筹协调。开展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综合试验是一项涉及方方面面的系统工程,必须要做好统筹协调、各方联动。建议贵州省建立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的组织领导体系,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人大政协监督、部门分工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格局,结合实际探索建立精简统一、运转高效的生态文明建设管理机构,并进一步明确具体目标、时间表、路线图和优先序,有序推进贵州的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

    二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在欠发达地区建设生态文明、走一条环境与发展双赢的道路是一场前所未有的挑战。因此必须通过各主体的合作和通过,合理设计改革的配套支持政策,加强能力建设。要加大生态文明建设资金支持力度,优化和整合资金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通过人才引进、挂职交流、项目合作等方式,培育和引进一批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领军人才、高层次创新人才和团队。中央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对贵州的指导和政策支持力度;贵州省要发挥自身能动性,加大在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投入。

    三是健全改革激励机制。广大人民群众和基层政府是改革的主体,必须全面调动市县一级政府的改革积极性,营造“惟改革者进,惟创新者强,惟改革创新者胜”的氛围,鼓励各地方因地制宜地开展各项制度试点试验,积累改革经验和解决问题的措施。建立健全激励和容错纠错机制,允许试错、宽容失败、及时纠错。

    四是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重在通过先行先试,为全国范围内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提供支持。贵州省要加强对改革任务落实情况的跟踪督察,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改革任务成效评估。对成熟、试行有效、值得推广的经验,要尽快总结提炼提升,适时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对不成熟的但具有推广价值的改革经验,可适当扩大试点范围,创新工作方法和思路,继续深入探索;对试验中发现的问题和实践证明不成功、不可行的举措,要及时调整,提出相关建议。

    在贵州省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决策,既需要中央的支持,也需要发挥地方首创精神。只有通过广泛合作、共同努力,以及创新主动的精神,才能实现“多彩贵州公园省”建设的总目标,并探索出西部地区形成绿色转型和发展的有效路径,向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全国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答案。(记者 王淑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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