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工作:任务分解完成限时

12.06.2014  10:34

  本报讯(记者段昌婧)6月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联合印发《贵州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标志着我省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正式启动实施。为抓紧做好《方案》组织实施工作,近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切实抢抓机遇、落实目标任务。

  《贵州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提出全省生态文明建设2020年的目标,明确了6个方面的重点任务。通知要求,省发展改革委要会同省环境保护厅等部门迅速将各项目标和重点任务细化分解到年度、到责任单位,各地各部门务必要按照时间节点安排,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在实施过程中,要着力完善体现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评价考核制度,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理制度,要建立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科学划定和保护生态红线,要建立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生态补偿机制、环境保护管理体制和市场化交易制度。要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法治建设。此外还强调,要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