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贵州省第一批省级绿色生态城区的通知

17.11.2016  03:35

关于组织申报贵州省第一批

省级绿色生态城区的通知

黔建科字〔2016〕471号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贵安新区规划建设局,仁怀市、威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我省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加快推进我省绿色生态城区建设,促进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省住建厅决定组织开展2016年省级绿色生态城区申报工作。现将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按《贵州省绿色生态城区评价标准》DBJ52/T078-2016分为A类和B类。A类绿色生态城区为新建的城(镇)和既有城区。B类绿色生态城区为具备相对完全的城市功能(居住、工作、服务、交通、商业)的地区。

二、申报条件

绿色生态城区的申报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同时应满足《贵州省绿色生态城区评价标准》DBJ52/T078-2016的其他规定):

1.A类绿色生态城区规划建设控制范围应在3平方公里以上,B类绿色生态城区规划建设控制范围应在1平方公里以上;

2.A类绿色生态城区绿色建筑建设规模不少于150万平方米, B类绿色生态城区绿色建筑建设规模不少于50万平方米;

3.申报区域内新建建筑全部达到绿色建筑一星级标准,其中达到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的建筑面积比例不低于30%。新建大型公共建筑达到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的面积比例不低于新建公共建筑总面积的50%。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100%达到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评价标准。

三、申报材料

(1)申报书(附件1);

(2)承诺函;

(3)实施方案;

(4)自评报告(附件2);

(5)总体规划以及绿色建筑、区域能源、绿色交通、水资源利用、生态环境等相关专项规划;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四、申报程序

具体按照《贵州省省级绿色生态城区申报评价管理办法》(见附件3)执行。

五、其他要求

(一)各市州应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和指导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

(二)申报项目应参照《贵州省绿色生态城区评价标准》DBJ52/T078-2016要求,编制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及示范实施方案。

(三)各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报省绿色建筑与科技发展中心,省绿色建筑与科技发展中心及时将申报项目汇总表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四)申报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20日。

六、联系方式:

1.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联 系 人:王翔  许家强

联系电话:0851-85360129

邮      箱:[email protected]

2.贵州省绿色建筑与科技发展中心

联 系 人:杜松  黄巧玲

联系电话:0851-83712429

邮      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贵州省绿色生态城区示范项目申报书

2.绿色生态城区规划设计标识申报自评估报告

3.贵州省省级绿色生态城区申报评价管理办法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