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遴选与以色列高等教育委员会合作奖学金留学人员的通知
06.05.2015 12:12
本文来源: 教育厅
各有关单位:
近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遴选与以色列高等教育委员会合作奖学金留学人员的通知》(留金亚〔2015〕9030号),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工作安排,现启动2015年选派一批优秀学生赴以色列有关高校攻读硕士学位或短期交流学习的工作.请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申报工作,确保我省2015年赴以色列有关高校攻读硕士学位或短期交流学习项目选派工作顺利开展,报名事宜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15年5月20日至5月31日登陆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
二、受理地点:
请各单位申报人于6月2日前将材料一式三份交至贵安新区大学城贵阳医学院行政楼8-10室受理点.(硕士研究生申请人按照2015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暑期进修生申请人须准备外方邀请信及外语水平证明.)
三、联系人:龚敏、王超;联系电话:0851-88415083、88416081.
附件: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关于遴选与以色列高等教育委员会合作奖学金留学人员的通知》
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5年5月5日
联系人:龚敏、王超 电话/传真:0851-8416083/8416081
(责任编辑:gzsedu_wzp)
本文来源: 教育厅
06.05.2015 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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