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社会救助来“兜底” 困难群众求助“有门”

21.04.2016  22:52

人民网合肥4月21日电(刘甜甜)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主要由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四个部分组成。如果说社会保险强调“投桃报李”,社会福利犹如“锦上添花”,慈善事业是“拾遗补缺”,那么,社会救助就是“雪中送炭”,具有兜底保障的地位和功能,也是最后一道防线。人民网安徽频道从今天召开的2016年安徽省社会救助工作会议上获悉,去年以来,社会救助事业较好地兜住了民生“安全网”,有效保障了全省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要确保困难群众同步实现小康,不让小康路上任何一个困难群众掉队”。安徽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处长李永骧介绍说,去年年初,安徽省政府出台《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深化实施临时救助政策;年底,省政府办公厅转发民政厅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 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会同省政府法制办新修订了《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已进入立法审议程序。同时,省民政厅、财政厅和各地陆续制定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措施,填补了社会救助体系的空白和短板。目前,全省1503个乡镇(街道)全部建立了“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社会救助服务中心,确保了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截止到2015年底,全省城乡月平均保障标准分别为453.48元和271.75元,月人均补差分别为342元和162元,比上年均有较大增长。

在经济进入“新常态”之后,民政部门更需要准确把握社会救助在脱贫攻坚大格局中的重要作用,打赢脱贫攻坚战部署对社会救助事业发展也提出了新要求。李永骧告诉本网,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安徽省社会救助工作的总体思路将围绕“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制度定位,把健全救助体系、完善运行机制、提升救助水平、提高托底能力作为社会救助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创新驱动,注重固本强基、统筹发展,大力破解困扰社会救助改革创新的瓶颈问题,加快形成制度完善、相互衔接、托底有力、运行高效的社会救助服务体系。近期,安徽省政府还印发了《关于社保兜底脱贫工程的实施意见》,要求将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贫困家庭全部纳入社会保障救助范围,共享社会发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