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回应“早退公务员待遇更高”:应严格按法规执行

22.04.2016  13:29

中新网4月22日电 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今日在回应“退居二线公务员享受更高待遇”的相关问题时表示,各地的相关做法应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规定执行。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2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6年第一季度人社工作进展情况。

日前有媒体报道称,近期湖南省岳阳、娄底、永州等地多县市推出一项用提高级别、增加待遇等方式换取50岁以上正科、副科级在职领导干部提前离岗的政策。对此,李忠表示,人社部也注意到相关报道。

“《公务员法》对公务员的退休有明确的规定,2010年中组部还专门印发了《关于防止县乡领导干部任职年龄层层递减的意见》,对干部任职年龄和健全退出机制作出了明确的要求和具体的规定。”李忠表示,各地的相关做法应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规定执行。

相关阅读>>

【一些地方干部“早退”:以待遇腾位子合理合法吗?】

去年以来,湖南省双峰县近百名党员干部及公务员递交了自愿提前退休或退出领导岗位的申请。双峰县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机构改革的背景下,县里按照相关规定,允许工作年限满三十年或者距国家规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干部本人提出要求,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双峰县这种安排并非个案,一些地方早已悄然实施。据记者了解,有的地方也在征求干部意见着手安排“早退”,初步方案包括适当提高待遇。

有申请“早退”的干部告诉记者,在基层“权力不大责任大”,身心俱疲希望提前退休轻松轻松。“我在交通局局长的位子上干了8年,这个位子一点岔子都不能出,一出问题就事关人命。我心脏不好,真的好累。如今,我更看重健康和家庭,这次局里有5名公务员和我一起申请了提早退休。”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干部说。详细>>

【湖南多地官员提前离岗引议 局地因意见强烈未执行】

对于这些“提前离岗”的变相退休政策,国家公务员管理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提前退休在《公务员法》里有明确规定,各地的政策需要依照法律来制定。

今年我们还要公布延迟退休年龄的方案,未来我们也将对提前退休的情况进行调研,尤其会关注那些利用提早退休获得不当利益,增加国家养老负担的行为。”这位负责人表示。

人社部社保所原所长何平表示,在一些场合,提前退休成了寻租腐败的沃土,地方官员掌管审批提前退休的权力,借此从中牟利,助长了养老领域的搭便车行为。这是一些地方官员反对取消提前退休的一个重要因素。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