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协将压缩15%事业编制 明年精简至1120名

28.03.2016  05:18

据新华社电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科协系统深化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改革中国科协机构设置,所属事业单位2016年年底前压缩至13个,事业编制2016年年底前精简至1120名左右。中国科协相关负责人介绍,科协所属事业单位将压缩25%,事业编制压缩15%。

方案》提出,扩大中国科协全国代表大会代表中一线人员的广泛性,来自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农村等基层一线科技工作者的比例由目前的58%提高至65%左右,45岁以下青年科技工作者不少于三分之一,同时注重吸收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型研发机构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代表人物,减少领导干部所占比例。优化科协领导机构人员组成,来自基层一线的中国科协全委会委员比例由58%提高至70%左右,常委会委员比例由56%提高至75%左右。

改革中国科协机构设置,所属事业单位2016年年底前压缩至13个,事业编制2016年年底前精简至1120名左右。

方案》指出,扩大中国科协机关与学会、地方科协的人员双向挂职交流规模与范围,科协机关和事业单位抽调一定数量干部到学会和学会联合体挂职锻炼,保留人事关系不变,任期一般不少于两年。机关留出10%-15%的局处级岗位,择优选拔科研单位、高等学校和学会的科技工作者或管理人员挂职,择优选拔一批学会和地方科协工作人员到中国科协挂职,定期轮换。

方案》指出,改革团体会员制度,突出科技工作者主体地位。进一步完善科协团体会员制度,接受部分规模和影响较大、承认科协章程、工作积极主动的大型企业科协和高等学校科协作为中国科协团体会员。支持所属学会重点发展个人会员,鼓励单位会员中的科技工作者以个人身份加入学会。

支持学会人事制度改革,扩大专职工作人员聘任制试点,实行理事会聘任秘书长制,推动秘书长职业化,通过社会公开招聘逐步建立一支政治素质高、专业能力强、工作作风实的专职工作人员队伍。逐步规范在职及退(离)休领导干部在学会兼职,明确兼职人员的责任和义务,及时调整不能正常履职的学会工作人员,调动激发兼职人员尽职尽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