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科技局召开2014年度省市科技合作及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工作会

26.11.2014  12:02

      为加强对科技管理干部和项目实施单位的监管,规范科技立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安顺市科技局于11月份组织召开了2014年度省市科技合作及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工作会。安顺市科技局党组成员、副县级纪检监察员张微出席会议,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负责人、承担2014年省市合作项目及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约7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市生产力促进中心主任官清主持。


      张微同志围绕规范立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对科技管理干部和项目实施单位提出要求。 张微同志强调,对于科技管理部门的干部,要注重做好四项工作:一是为企业做好精细化服务;二是做好对企业的宏观化管理;三是做好对项目资金的监督和追踪问效;四是严格要求自身,加强自律。同时,要求科技部门的同志在其位要谋其政、尽其责,要多思考、多谋划、多加强管理服务。现在,各级党委、纪委针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工作行为处理越来越严格,科技干部一定在思想上要重视、原则上要坚守、工作上要认真踏实,要按照政府赋予科技部门的职能职责认真履职、及时履职。     


      张微同志指出,项目承担单位既是项目的申报主体、实施主体、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究开发主体、科技成果引进转化主体,也是项目资金的使用者、管理者、责任人,实施项目时要注意思考几点:一是财政科技项目资金下拨后,如何管好用好项目资金,确保资金的专款专用和安全、有效;二是合同书签订后,如何考虑按照项目合同完成好任务指标。目前,国家对违规违法项目单位的处罚力度越来越严,针对有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项目经费行为等违规行为,将采取“通报批评、暂停项目拨款、终止项目执行、追回已拨项目资金、取消项目承担者一定期限内申报资格”等五项处罚措施;涉及违法行为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并向社会公开。
      张微同志最后强调,科技部门的同志一点要依法依规认真履行管理服务职责、做好项目监管工作,项目承担单位一定要按照合同要求认真实施好科技项目、管理使用好科技项目资金。通过大家共同努力,帮助安顺的企业、园区、科研院所发展壮大,提高安顺的科技创新能力,为安顺的后发赶超、同步小康提供科技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