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打出精准扶贫“组合拳” 啃下扶贫攻坚“硬骨头”

04.11.2015  15:19

延寿县黄泥河干渠砌护项目完工后为百姓引来致富活水。(资料图片)

人民网哈尔滨11月4日电(杨海全)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黑龙江省农村贫困人口多,帮扶难度大。目前黑龙江省贫困村共计1765个,占全省行政村的19.6%;农村贫困人口211.6万,占全省农村人口的11.9%。收入渠道单一、自身解困能力弱、因病因灾及资源占有率低是致贫的主要因素。近2年来,黑龙江省牵住优化发展环境的“牛鼻子”,找准推进精准扶贫的“着力点”,形成经济社会发展的“加速度”,为全力打赢新时期扶贫开发攻坚战创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力争2019年底前全省所有贫困县摘帽脱贫,提前一年实现脱贫目标。

富裕县齐心村成立光明奶牛专业合作社带领贫困群众发家致富。杨海全 摄(资料图片)

精准扶贫算好脱贫细账

扶贫资金哪里走?资金跟着贫困老乡走。”这是黑龙江省富裕县副县长王喜山常说的一句话。

富裕县是黑龙江省级贫困县,2011年被确定为国家级大兴安岭南麓特困片区县。虽然是国家级特困片区县,也享受了国家和省的很多扶贫开发政策,但是富裕县不等不靠,通过持续发展酒、乳、纸、风等四大产业,特别是能够直接带动贫困户减贫脱贫的奶牛业,将扶贫资金捆绑使用,用王喜山的话说就是, “扶贫要与生产发展相结合,这是‘一石双鸟’。通过扶贫资金的整合,让资金使用一加一大于二。

延寿县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坐在张宝玉家热乎乎的炕头上,他给记者细细的算了一笔“脱贫帐”。借着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扶贫项目为村里修建的灌渠连片砌护干渠,张宝玉和村里的农民摆脱了靠天吃饭的状况,收入也是翻着翻的向上涨。如今70多平的茅草房这两年也要翻修了,小日子越过越有盼头。

坚持精准扶贫,不能“手榴弹炸跳蚤”。2014年以来,黑龙江省着眼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重点解决“大水漫灌,沙滩流水不到头”问题,实施精准管理,算好脱贫细账。2015年,整户识别出贫困户655458户,分布在2822个村。并为每个贫困村、贫困户建档立卡,实行动态管理。2014年黑龙江省实施263个贫困村整村脱贫,到今年9月末,增收产业和基础设施等基本配齐建成。今年又实施300个贫困村。

产业化扶贫“拔穷根

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当问起如何真正解决当地的贫困问题时,黑龙江省克东县扶贫办副主任陆正罡如此回答。

克东县位于黑龙江省中北部,是省级贫困县、片区县。全县共有贫困村55个,贫困人口6.7万人。2014年脱贫人口1.27万人。陆正罡说,想要真正帮助农民摆脱贫困,只靠单方面的资金供给是不够的,需要产业化带动扶贫。“这就像供血,只会输血,不会造血是很难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

位于克东县新和村的东基祥瑞食用菌专业合作社,现有社员82户,其中贫困户75户。新和村党支部书记丁宝村告诉记者,除了年底分红,合作社还会雇佣一部分人来帮工。“最多的时候,能有一百多人来打工,一些劳动强度不高的活,连老头老太太都能干。这样一年下来,平均每人能挣1.5万元。

革命老区的桦南县是国家级贫困县。选择产业项目带动脱贫正是响应了村里实际情况,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合作社形式充分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桦南县群英村选择的黑木耳养殖项目,在带动本村发展的同时为周边村屯提供近3000个就业机会。同发展共富裕的合作社方式也让村民团结一心,同走致富路。而八一村大榛子种植项目则综合多方面考虑因地制宜,兼顾了经济和生态效益,造福后人。在扶贫办的支持下,该村特色产业发展迅速,基础设施日益完善,村风村貌得到改善,实现了先扶贫后“”富。“以前地上产粮食,现在地上长的就是钞票啊。”黑木耳养殖项目受益者王喜军笑着说。

据了解,黑龙江改变以往重“输血”轻“造血”、重“短期”轻“长远”、重“物质”轻“观念”的扶贫思路,既给贫困地区送钱送物送项目,还对贫困群众扶智扶技扶信心。通过产业扶贫推动,为贫困村找准适合发展的产业项目,增强贫困村发展后劲;通过内源扶贫促动,逐步改变部分贫困群众“等靠要”的懒汉思想,增强脱贫致富的积极性主动性;通过就业扶贫行动,发动和引导贫困群众创业就业兴业,实现每年新增稳定就业2万人;通过智力扶贫拉动,对贫困家庭子女参加中高职教育给予补贴,不让一个贫困家庭孩子因贫辍学,切实让贫困群众脱贫有动力、发展有产业、致富有技术、就业有本领。

史上最严扶贫开发工作考核办法出台

年初,黑龙江省扶贫工作会议指出,2015年黑龙江省扶贫开发工作将围绕实现300个贫困村整村脱贫,减少国定标准贫困人口20万人、省定标准贫困人口20万人目标。今年6月,黑龙江省下发《黑龙江省农村扶贫开发工作考核办法(试行)》,考核内容包括减贫成效、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和公共服务改善等方面。这也是黑龙江省史上最严的扶贫开发工作考核办法。

办法》要求,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考核机制,主要考核减贫目标的实现程度和扶贫开发成效,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奖优惩劣,引导贫困地区党委、政府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正确处理经济发展、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促进贫困县转变发展方式,加快脱贫步伐,提高科学发展水平。

办法》规定,考核内容包括贫困人口(含残疾人扶贫对象)减少和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收入增长、整村推进任务完成情况。

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和公共服务改善。包括村级道路畅通、饮水安全、农村电力保障、危房改造、教育、卫生计生、文化建设和贫困村信息化建设八项内容。

对贫困县投入和管理等方面也做出了明确规定。考核各市、县强化扶贫资金管理、推动中央和全省各项扶贫政策措施落实以及提高扶贫开发工作水平等情况。金融扶贫资金投入,主要考核贫困县贷款余额增长率、贫困户获得扶贫小额贷款的比例等情况;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主要考核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情况;专项工作评价,主要考核建档立卡、驻村扶贫工作、社会扶贫等情况。

此外,生态环境建设也纳入考核内容。重点考核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率、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率、森林(草地)覆盖率等指标。

每年3月15日前,对市、贫困县、非贫困县进行分别排序和确定等级。考核评价结果分A、B、C、D四个等次进行评定,考核年度,扶贫资金发现挤占、挪用和违纪违法事件的市、县,取消“A、B”级评定资格;违反贫困县约束机制的,直接评定为“D”级。对市、县考核结果为A、B等次的,以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名义通报表扬,D等次的通报批评。对考核结果为A、B等次的县,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时给予奖励和倾斜。D等次的县扣减一定的资金,不安排试点和产业项目,予以惩罚。对提前退出贫困县的县,在2020年前,各项扶贫政策不变。

此外,黑龙江省还在举措创新和机制改革上想招法、下功夫。出台了《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改革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改进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工作的意见》、《黑龙江省贫困县约束机制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的实施意见》等,强化社会扶贫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