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纪委省监委审议机关内设与派驻机构联系暂行办法

24.02.2019  15:01

省纪委常委会省监委委务会审议机关内设机构与派驻机构日常联系暂行办法

  2月23日,省纪委省监委召开省纪委常委会省监委委务会,审议《中共贵州省纪委贵州省监委机关内设机构与派驻机构日常联系暂行办法》,就加强统筹协调联动,实现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进行研究部署。

  会议指出,十二届省纪委围绕强化对省直派驻机构的领导指导进行了一系列探索创新,形成了省纪委省监委统一领导、省纪委省监委监督检查室综合协调、省直派驻机构全面参与的工作机制,取得了良好效果。要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新精神新部署,适应新形势新任务需要,进一步理顺省纪委省监委机关内设机构与派驻机构的日常工作联系机制,建立健全“室管地区、组管单位,室主协调、组助实施”的协作运行机制,畅通协作联动、凝聚工作合力,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审查调查等工作,进一步提高监督实效。

  会议强调,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暂行办法》印发后,各派驻机构和省纪委省监委机关各内设机构要深入学习、严格执行,把文件精神吃透,把自身责任和任务摆进去、把担当摆进去,确保制度有效落实、发挥作用。同时在制度规定的原则、方向范围内,结合实际大胆创新,与时俱进推动制度进一步完善。(记者 许邵庭)

[责任编辑: 刘昌馀 谢素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