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通报

12.11.2014  16:35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纪委

  2014年11月10日10月,在厅纪委统一安排下,厅督查组及厅属各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切实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进一步严明纪律,积极深入基层一线明察暗访,紧密结合交通运输行业实际持之以恒狠刹“四风”,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两个责任”,以“三转”为抓手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中央、省委和厅党委各项中心工作任务和重大决策部署扎实推进,着力将厅属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

  厅督查组督查单位:厅机关、省质监局、省公路局、省高管局、省运输局、省海事局、省质监局、造价站、信息与应急中心、运输工会、宣教中心、高总司,全省交通运输系统警示教育基地,贵阳高管处、遵义高管处、都匀高管处,白云路政执法大队、乌当路政执法大队、南明路政执法大队、花溪路政执法大队,贵阳北收费站、贵阳东收费站、贵阳西收费站、上麦收费站,贵阳北站黔通卡服务中心、环城高速营运中心、省高速公路营运中心、省高速公路联网中心,小碧治超站、郎岱治超站,六六、尖小、毕生、望安等高速公路项目,水城公路管理局管养的公路、钟山区旅游公路,独山县交通运输局、独山县地方海事处、独山县农村公路路政执法大队、独山县农村公路管理局。

  省公路局党委集体约谈局属单位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省高管局对局机关,凯里、都匀、西秀、普定路政执法大队,红枫超限检测站进行督查;省运输局对局机关工作秩序进行检查;省海事局对局属航道局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总结情况进行督查;省交通质监局认真做好机关工作纪律暗访督查工作;省交职院对国庆期间公务车停放情况和考勤情况进行督查;高速公路集团公司对机关及司属各单位国庆期间公务车停放、封存和使用情况,六六、毕生、望安项目进行督查;桥梁公司、公路公司和路桥公司围绕项目建设廉政工作,加强对集团公司机关、部分项目公司及其标段的督促检查。厅督察组对个别单位日常管理过程中出现的信息不对称、个别项目施工组织上存在的问题等,已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

  通过督查,全省交通运输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厅纪委《关于严禁中秋、国庆期间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等节礼的通知》精神,认真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两个责任”落实,把贯彻落实厅党委 “十个严禁”、行业管理“五个不准”规定不断引向深入。

  截止11月5日,厅属各单位和市(州)交通运输局按时上报工作开展情况的单位有:贵阳市交通运输局、安顺市交通运输局、遵义市交通运输局、六盘水市交通运输局、毕节市交通运输局、铜仁市交通运输局、黔东南州交通运输局、黔西南州交通运输局、黔南州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局、运输局、高管局、航务局、质监局、高速集团、交职院、桥梁公司、路桥公司、公路公司。

  下一步工作中,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各级各部门要继续坚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厅党委“十个严禁、五个不准”规定等纪律“红线”,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十八届中纪委四次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学深学透,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系统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务必要清醒认识到“四风”病源还在、病根未除,防止反弹任务艰巨,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切实加大执纪监督、公开曝光力度,治病树、拔烂树,以铁的纪律维护党内法规的严肃性,形成交通运输系统作风、行风建设新常态。厅督察组将继续对各单位开展明察暗访监督工作进行督查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