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要看! 武汉国税解读“营改增”十二项热点问题

29.04.2016  13:18

武汉国家税务局陈彬、郭亚光两位副局长做客人民网解答“营改增”热点问题。

人民网武汉4月29日电 (李如胜)从今年5月1日起,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这四大行业将纳入“营改增”范围,这也标志着营业税这一税种将从此告别历史舞台。在这一重要节点,武汉市国家税务局陈彬、郭亚光两位副局长做客人民网,就网友关注的问题进行答复。

热点一:酒店以“营改增”为名五一涨价纯属市场行为

问:为了做好这期访谈节目,前期收集了不少网友的热点问题,比如最近某知名外资酒店集团的旗下酒店以“营改增”为名“五一涨价”,这个大家都很关注,那么陈局长,您能不能从政策上,对这件事进行解释?

陈 彬: 营改增”,就是由征收营业税改为征收增值税,而不是在原征收营业税的基础上再征收一道增值税。也就是说,酒店业的纳税人,在今年“五一”之前缴纳的是营业税,从今年“五一”之后,将不再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营改增”后,酒店业将按照年销售额500万元的标准,划分为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与原5%的营业税税率相比,其税负直接下降约40%。而一般纳税人,虽然按6%的增值税税率计算,但排除价外税的特征,实际税率仅为5.66%,还可以对购进材料、设备、服务,不动产购置和租赁、办公支出等成本进行抵扣。总体来说,实行“营改增”后,酒店业的税负会不同程度降低。酒店涨价纯属市场行为,与“营改增”没有任何关系。

热点二:二手房5月1日之后转让交易税额降低

主持人:听了您的解释,我们已经非常清楚了,谢谢陈局长。最近,关于个人二手房转让的问题,大家也是炒得很火,很多人都在纠结,到底是5月1日之前交易,还是之后交易,缴得税要少一些呢?

陈 彬: 对于武汉的市民来说,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与原营业税适用税率一样,但考虑到增值税属于价外税的特点,实际税负比营业税下还有所减轻。举个例子来说,某市民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售价为100万元,那么“营改增”前,应缴纳营业税5万元,但“营改增”后,将100万元的含税价转换成不含税价后,实际缴纳应缴纳的增值税为4.76万元,相比营业税节省了2400元。

热点三:办税不受地域限制 纳税人可自主选择网点

主持人:据我们了解,目前咱国税部门有很多创新的服务举措,如网上办税等,有一些原营业税的纳税人,很想进一步了解咱国税部门申报办税方式,请郭局长给我们解答一下。

郭亚光: 好的!为消除属地办税的障碍,我局在不改变纳税人主管国税机关的前提下,通过线上线下互通、前台后台贯通和内部外部联通,打破涉税事项属地限制,让纳税人可以在网上办税服务厅或全市任意实体办税服务厅办理涉税事项。

比如,您可以不受地域限制,自主选择我市国税任一办税服务厅办理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发票验旧及购新、税收证明等国税涉税业务。或者,您可以不走“马路”走“网路”,通过湖北省国家税务局网站或武汉市国家税务局网站,登陆网上办税服务厅办理相关涉税业务,包括网上申报、缴税、发票申领等。还可进入涉税事项网上办理系统,办理税务认定、优惠办理、行政许可等涉税事项。此外,我们还通过移动办税平台、12366纳税服务热线、自助办税终端等渠道向广大纳税人提供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

需要提醒纳税人的是,如果您是“营改增”试点一般纳税人,首月申报时,请您务必到主管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申报业务,那里有专门税务人员为您答疑解惑。之后,您可以在申报期限内,通过直接上门、网上申报多种方式申报缴纳税款,办理相关税收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