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莹:全国人大常委会经过四次审议出台新环保法

05.03.2015  16:31

    3月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举行新闻发布,大会副秘书长、发言人傅莹在会上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经过四次审议,出台了新环保法。此部环保法被称为“史上最严的环保法”,惩治措施非常严格。

    她同时强调,环境保护法应是一部综合的法律,仅有一部环保法是不够的,一系列相关的法律都要“动大手术”。目前正在对大气污染防治法进行修改,还将对水污染防治法进行修改。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专门的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所以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要制定一部专门法律有针对性地解决土壤污染问题。

    针对当前市场比较关注的环境保护问题,傅莹表示,中国以超快的速度进入工业化,同时也几乎是以超快的速度造成了对环境的透支。现在环境问题已经成为社会上最关注的一件大事,人民群众关心,党中央、国务院也高度重视。新环保法是“有牙齿”的环保法,对污染“零容忍”。比如说对违法企业可以采取按日计罚,可以查封、扣押,甚至责令限产停产,甚至移送拘留,对监管失职的行政人员做出行政问责。

    “中国人有句话说民以食为天,所以食品安全是一个天大的事,现在这个问题确实牵动人心。”对于当前食品安全出现的一些问题,傅莹表示,总有人昧着良心赚黑钱,有些确实令人发指。从人大的角度,非常想在食品安全问题上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交待,如何能够通过更加严格的立法和更加严格的监督,使这方面的情况切实得到改善,是人大确实关心的问题。

    她指出,去年人大对食品安全法的修订进行了第二次审议,这部法律是2009年制定的,时至今日,实际情况变化很大,所以这次修改的力度比较大,原来法条是104条,现在已经增加到145条,修改的重点是四个方面,一是突出预防;二是全程监管;三是加大处罚;四是社会共治。

    傅莹表示,在审议食品安全法的修订过程中,对“网购”也比较关注,因为“网购”现在是比较普遍的社会消费方式,所以在草案当中专门增加了新的规定。比如对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的提供者也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们也非常欢迎社会各界能够提出好的建议和意见,能把这部法律修改好,使我们在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方面能够切实地有法可依。”她表示。

    此外,针对前段时间油价下跌,而财税部门连续上调燃油税引起业内质疑的问题,傅莹表示,我国目前现行的大部分税种都是国务院通过制定税收暂行条例来执行的。这个依据是1985年全国人大给国务院的授权,当时是出于改革和发展的需要,但现在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在通过法律管理经济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所以,税收法定的条件已经逐渐成熟。

    她透露说,这次在大会要审议的立法修正案草案中,就对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税收专属立法权作了更加明确的规定,税收基本制度的内容包括税种的开征、停征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等。如果这次大会能够通过这部立法,今后就要加快税收法定原则落实的步伐,以后凡是开征新税的,要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税收法律;凡是要对现行税收条例进行修改的,一般都要上升为法律;其他的税收条例,要区别轻重缓急,逐步地上升为法律。“总的目标是要在2020年之前,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傅莹表示。(侯捷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