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加快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实体化运行

27.03.2019  12:10

  3月26日,记者从在遵义召开的全省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三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实体化运行现场观摩会上获悉,我省将在上半年实现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三级综治中心全覆盖,进一步推进基层综治中心实体化、规范化、网格化、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综治中心在促进社会平安稳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构建富有活力和效率的新型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为把贵州建成全国最平安的省份之一奠定坚实基础。

  建好建强各级综治中心并推动实体化运行,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夯实社会和谐稳定根基具有重要意义。此次现场观摩会议,目的就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精神,进一步健全完善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构建富有活力和效率的新型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加强基层综治中心建设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的务实举措、是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的迫切需要、是整合基层社会治理力量的关键一招,着力解决好“为什么建”的问题。要立足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抓紧设立机构,优化基础设施,科学整合人员,与信息化网络化紧密结合,进一步规范基层综治中心建设模式,着力解决好“怎么建”的问题。要聚焦主责主业,充分发挥基层综治中心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作用,推动社会治安联防、矛盾纠纷联调、重点工作联动、突出问题联治、重点人员联管、平安建设联创、法治建设联抓,着力解决好“干什么”的问题。要建立健全统筹协调机制、议事协商机制、首问责任机制、矛盾风险研判预警报告和处理机制、督导检查和考核奖励机制,推动基层综治中心实体化高效运行,着力解决好“怎么运转”的问题。要着力解决好综治中心建设运行中存在的职能泛化、融合不够、形式主义、信息支撑不强、网格化服务管理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确保方向不偏、工作不乱,更好地贴近实践、服务群众。要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责任落实、考评督导、宣传引导,确保基层综治中心建设和应用取得实效。(王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