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出台空气质量考核办法 本月起将对各区县考核

28.07.2015  11:02

本报讯 近日,《贵阳市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暨奖惩办法(试行)》出台,本月起贵阳市将对各区、市、县环境空气质量进行月(年)度考核和季度奖惩核算。

根据《办法》,各区(市、县)连续3个月月度考核评分第一名,报请市政府通报表扬;连续3个月月度考核最后一名且未达考核要求的,相关部门约谈被考核单位主要负责人,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年度考核评分为最后一名且未达考核要求的,提请市委、市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对被考核单位主要负责人问责。 (杨林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