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职业院校2016年秋季学期开学工作的通知

06.09.2016  03:02

  黔教函〔2016〕226号

各市(州)、县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各高职院校、省属中职学校:
  
  2016年全省职业院校已陆续开学,为切实做好秋季开学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精心做好准备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职业院校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精心做好秋季学期开学的各项组织工作,确保学校教学实训和生活设施设备运行良好、保障有力,坚决杜绝因办学条件不足或不到位而影响正常开学。要完善师生按时返校组织工作体系,密切与学生及家长的联系,做到人员到岗、责任到人、服务到位。要切实做好控制学生流失工作,巩固拓展教育“9+3”计划成果,对未按时报到的学生,要及时了解情况,查找原因,采取有效劝返措施,确保入学。要精心组织新生军训工作,学生军训是全民国防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职业院校开展国防教育、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的重要手段,各职业院校与当地人武部门一道精心制订新生军训工作方案,安全、有序、有效实施。
  
  二、强化校园安全管理。各地各校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常抓不懈,进一步完善学校安全工作体系,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强化责任追究,不折不扣地落实安全管理各项措施,确保人员、财产安全。要重点开展校舍安全、校车安全、饮食卫生安全、实训场所及设备安全、校内建筑工地安全、校园周边安全的隐患排查,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认真开展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法制教育,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活动,提高师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切实规范办学行为。严格规范招生办学行为,各级职业院校要严格执行“阳光招生”各项规定,自觉杜绝有偿招生行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坚决治理和严肃查处乱招生、乱办学、乱收费等社会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全面推行校务公开,让办学行为在阳光下运行。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切实规范收费行为,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对反映和暴露出来的问题,要认真核实查处,强化责任追究,严肃处理责任人,并向社会通报查处结果。
  
  四、积极实施职教脱贫。各地各校要以“五个精准”为抓手,促进职业教育服务脱贫攻坚。一是精准招生。用整班交接等方式招收初中毕业生特别是贫困家庭学生就读职业学校,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有就读中职需求的学生,实行全年招生、注册入学。二是精准资助。对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在享受普惠政策的基础上,实施“两助三免”,免除教科书费、住宿费,并补助扶贫专项助学金。各地各校要摸清本地(校)贫困学生基本情况,做到应助尽助。三是精准培养。明确培养目标,制定培养计划,通过三年中职或高职教育,将贫困家庭学生培养成德技兼备、自立自强、阳光自信、人生出彩的技术技能人才,带动家庭脱贫致富。四是精准就业。通过订单培养、工学交替、重点推荐等方式,实现学校招生与企业招工结合、学生与员工结合、学习与工作结合,确保贫困家庭学生职校毕业后都能顺利实现就业,实现“职教一人,就业一个,脱贫一家”。五是精准培训。职业院校既要把贫困家庭学生“请进来”实施学历教育培养,又要“走出去”对贫困家庭开展精准培训,助推脱贫攻坚。大力实施创新职教培训扶贫“1户1人”三年行动计划,充分发挥职业教育“百校扶贫基地”作用。
  
  五、迅速组织开学检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职业院校要把做好秋季学期开学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统筹谋划,立即组织开学工作专项检查。各级职业院校要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教育督导部门逐校开展检查,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对所辖县市进行抽查,省教育厅将对各地各校以明察暗访或抽查等方式进行督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对搞形式主义、走过场的地方和学校,要严肃问责,并予通报。
  
  各地、各校要将开学工作情况,于9月30日前书面报厅职成教处。(联系人:刘华,联系电话0851-85280077,邮箱 [email protected]
  
  

省教育厅
  
  2016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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