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发布 死亡20人启动4级响应

24.03.2016  18:40

  新京报快讯(记者吴为)记者从民政部了解到,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下称“应急预案”),将我国自然灾害救助响应划分为4个等级,死亡20人以上即可启动 IV 级响应。

  《应急预案》按照自然灾害的重大程度从重到轻依次分为 I、II、III、IV 这4个等级,并对每个等级的启动条件从死亡人数、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人数、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数、干旱造成缺粮或缺水困难需要救助人数等方面作出了规定。

  根据相关规定,如果出现死亡20人以上、50人以下;或者出现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10万人以上、50万人以下等情况时,则可启动 IV 级响应。

  《应急预案》规定了启动响应的机构和人员,I、II、III、IV 四个等级的响应分别由国家减灾委、国家减灾委副主任(民政部部长)国家减灾委秘书长、国家减灾委常务副主任负责启动。

  此外,《应急预案》还对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资金物资保障等方面作了规定,要求中央财政每年安排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专项用于帮助解决遭受特别重大、重大自然灾害地区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困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和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