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开启药品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三年行动”

17.09.2014  18:13

人民网福州9月17日电(记者 钟巧花)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布《关于印发福建省药品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扎实推进福建省药品行业企业(包括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化妆品生产企业,下同)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

根据《通知》,“三年行动”从2014年9月开始,到2016年底结束,共分三个阶段实施。到2016年底,福建省将健全药品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体系和工作体系,应达标单位全部实现达标,其中2014年底达标率不低于15%、2015年底不低于65%。

据悉,“三年行动”第一阶段为建章立制阶段(2014年9月-2014年底前)。在此阶段,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在门户网站设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专栏,及时刊发工作动态;各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也将逐级组织、分类实施开展全覆盖、全员化的安全生产标准化教育培训,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至2014年底前,各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选取具有一定行业代表性、不少于15%的应达标单位作为试点单位,参照《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

第二阶段为全面推进阶段(2015年1月—2016年6月)。在此阶段,将在试点的基础上,用为期一年半的时间,在全省药品行业企业中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各地将突出隐患排查治理、作业现场管理和全员培训教育等重点环节,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并督促企业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健全安全生产基本制度。

与此同时实施动态监管,并对在规定期限内达不到最低标准、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发生各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企业,依法关闭取缔一批;对没有按要求改善,在规定时间内未达标的,依法暂扣其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一批。同时,在评优评先等方面,给予达标企业相应的支持和鼓励。

第三阶段为总结提升阶段(2016年6月—2016年12月)。在此阶段,各地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健全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体系、工作体系;对辖区内应达标而未达标的一些重点单位、难点单位,采取监管人员挂钩帮扶等有效措施,集中力量开展一次整顿治理,对企业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问题逐项抓整改、抓落实。同时,树立一批可供学习借鉴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标示范单位,并及时总结、推广,推动区域、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整体提升。

另悉,在“三年行动”期间,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按照福建省政府、省政府安办有关要求,适时组织对各地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考评,并将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及企业达标创建工作纳入年度“千分制”、“百分制”绩效考评内容。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表彰;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未能完成目标任务的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采取约谈、通报等方式予以告诫。

分享到:新浪微博腾讯微博QQ空间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