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营运桥梁定期检查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现按招标文件规定公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营运桥梁定期检查项目中标候选人相关信息:
合同段 | 排序 | 投标单位 |
JC1标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第三检测所有限责任公司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公路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 | |
JC2标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公路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JC3标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第三检测所有限责任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JC4标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广西交通科学研究院 | |
JC5标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第三检测所有限责任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招商局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 | |
JC6标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招商局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第三检测所有限责任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公路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 |
如有举报,请于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书面反映,根据国家七部委2004年第11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符合下列条件的投诉举报不予受理:
(1)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
(2)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
(3)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将授权委托书及其公证书连同投诉书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4)投诉举报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
(5)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
公示信息表: 中标候选人公示
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