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考评行政单位是否有为不缺位 不少一把手红脸出汗

10.12.2015  08:23

人民网郑州12月10日电 (石国庆)“请你结合南阳的实际,谈谈如何对行政权力实施有效监督和制约。

我认为,需要同时做好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防止不作为、不担当、不履行责任。南阳市近两年来在涉及民生、环保等领域,由于执法部门一定程度上表现出的行政不作为、监督不到位和执法缺位,致使人民群众利益受到损害......

近日,在2015全省依法行政年度考核会上,河南省政府考核组现场提问,南阳市市长程志明略加思索,现场回答。没有事先透题,没有预演彩排,有的是紧张思索,有的是红脸出汗。

据了解,此次考核共分9个考核组奔赴18个省辖市、10个省直管县市考核当地依法行政和重点领域行政执法情况。除了明察暗访、抽查案卷外,最为引人关注的就是对行政主官“依法行政能力测试”环节。

在今年的依法行政考核中,我们首次采用了现场对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测试这一环节,旨在紧盯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河南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红瑜说。

举措:首次邀请民主人士和媒体记者参与考核工作

本次考核组的成员构成更加多元。除了1名厅级干部带队,一名处级干部,1名省辖市法制办主任,外加民主人士和新闻记者各1名。如此安排,意欲何在?

陈红瑜说,邀请民主人士和新闻媒体作为考核组成员参与考核,目的就是要确保本次考核和执法检查的公开公平公正,增强考核效果。

“省政府今年对依法行政考核进行了全面改革,由‘依法行政责任目标考核’到‘依法行政考核’的改革,并非简单的字面上的变化,而是从指导思想到考核理念、从考核内容到方式方法的拓展和变革。

考核范围也有所拓宽。陈红瑜表示,以前考核内容偏重于政府法制工作,面比较窄,不能反映依法行政的全貌。这次升级后的考核,包括了履行政府职能、制度建设、重大行政决策、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等10个大项的内容,涵盖了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的方方面面。

据了解,对于考核结果将在审定后采取适当形式公布或者通报,同时抄送省纪委和省委组织部,对连续3年考核优秀的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提出表彰奖励建议。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将对其主要负责人约谈。

成绩:“权责清单”明晰 行政机关执法进退有据

在考核中,南阳市安监局局长朱吉稳讲了这样一个案例,高新区某建筑工地发生一起事故,死亡一人,但未按规定上报。安监局在查办案件的同时,通过强化内部监督约束,法制部门对行政执法行为过程和处罚结果全程监督,确保执法合法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规定,对这家建筑企业处以50万元罚款,企业法人也被处罚。处罚决定下来后,被罚企业心服口服,没有提出行政复议。

明确权力边界,清楚责任范围,行政机关执起法来才会进退有据,游刃有余。在省烟草专卖局,“考官”的问题直击社会关注的热点,“烟草局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受到非议怎么做”?副局长卢俊良主要从单位自查和接受社会监督来作答。其间,还有“考官”以消费者身份现场拨打烟草系统“12313”举报电话,体验社会监督是否通畅。

平顶山市政府要求,政府部门和“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按照“清权、减权、制权、晒权”的要求,公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第一批30家单位已在市政府网站进行公布,第二批22家单位年底前可向社会公布。

感受:“法制部门不把把关,心里总是没底

政府决策水平高低,直接关乎民生福祉。驾驭政府的“公权”,使其按法定的轨道运行,成为近年来各地在实践中新的尝试。

时任焦作市市长谢玉安坦言,过去,市长批一件事可能只需要一个会议纪要。现在则不然。“要由人治变为法治,土政策变为法定程序,领导干部一定要转变观念,学法、用法、遵法、守法。

在焦作市,政府作出重大行政决策、签署战略协议,必须要经过四个程序:调查研究、专家论证、召开听证会、专项评估。政府法制办要全程进行进行合法性审查。

法制办不签字,怎么说也不行。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常务会议研究。”谢玉安说。

邓州市常务副市长贺迎也深有同感,“市政府有关重大决策,如果不经法制部门把把关,心里总是没底。

难点:法律配套不完善、执法力量不均衡

对于此次依法行政考核,陈红瑜认为,是“摸底行动”、“会诊行动”、“解决行动”和“提升行动”。而找准重点问题和症结所在,则是关键中的关键。简单梳理,依法行政在实践中仍存在几多困难。

部分法律配套措施不完善。南阳市环保局一名工作人员认为,目前的处境有些“尴尬”。“国家环保法律法规中赋予环保部门的职权有限,但环保部门实际管辖范围要大得多,在一些执法领域还存在立法空白,对这些领域的环境违法行为无从监管或不能惩处到位。

他说,“某些环境违法行为的管理处于不管则失职、欲管又无权、管了即侵权的尴尬境地,基层执法人员对如何执法才算履职到位把握不准,心存后顾之忧。

他给记者举了两个例子,《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对“夜间超时超标施工致环境噪声污染”的违法行为仅规定“可以处以罚款”,但并未规定具体的罚款数额,导致当事人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时,又被裁定“处罚数额无依据,不予执行”。

再如,环保执法人员在执法中,遇到必须当场制止环境违法行为,否则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因环保部门无权采取强制措施,只能采取口头劝说的方式,造成行政相对人“你来我就停,你走我就行”,甚至“你来我也不停”的现状,执法效果大打折扣。

此外,执法力量不均衡也是基层普遍反映较强的问题。南阳市劳动保障监察局按专职监察员与劳动者1:8000的比例,应配备34名监察员,现只有16人,难以全面监管辖区用工动态,春节期间正值农民工工资清欠高峰期,常处于疲于应付的状态。

平顶山市安监局现有44名执法人员,但专业技术人员还不足10%。但有的部门职权在机构改革中已经被合并,执法人员却仍然保留。

专家建议,破解依法行政“上面积极,下面被动”的局面,还需打出“组合拳”。在制度、法律层面尽快出台实施细则,填补立法领域的空白,同时在明确执法责任的同时,明确执法人员的免责条款。优化不同执法部门之间的人员组合,将各部门的执法职能剥离出来,成立统一的、专门的执法部门,强化执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