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山湖区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报道时间确定

08.06.2015  18:51

本报讯 6月8日,记者从观山湖区获悉,该区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工作方案出台,常住户籍小学报道注册时间为7月2日至3日,初中报道注册时间为7月9日至10日。经审核通过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小学报道注册时间为7月4日至5日,初中报道注册时间为7月11日至12日。

根据方案,观山湖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的招生工作坚持属地原则,即划片、就近、免试入学原则。同时,严禁小学招收不足龄儿童入学。

据介绍,观山湖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须严格按照当年新生入学及划片招生工作方案开展新生招生,在招生过程中不得以创办特色为名举办重点班、实验班;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学生并按照测试成绩分班;不得将招生入学工作与奥数成绩、英语等级等各类学科竞赛、等级考试证书挂钩,不得以竞赛、等级考试证书作为依据选拔和录取学生;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方案同时对民办学校招生作出规定。

(本报记者 帅弋 罗海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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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新生凡户籍在观山湖区、年满6周岁,即2015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以上,有学习能力的适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都应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凭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片区学校办理入学报名手续。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出具相关材料,报教育局审批,同时报片区学校备案,延缓入学期满,应及时入学。

小学适龄儿童办理入学报名手续须出具以下材料:《入学通知书》;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适龄儿童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有关政策的证件(证明);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经疫苗接种地点查验盖章)和健康手册。

初中新生报名须出具以下材料:《入学通知书》;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初中新生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小学义务教育证书。

需在观山湖区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除应达到法定入学年龄和提供预防接种证(经疫苗接种地点查验盖章)及健康手册外,小学和初中都应提供筑流领办发〔2012〕8号文件规定的相关材料。

招生工作监督电话:观山湖区教育局监察室0851—84119016;

招生工作咨询电话:观山湖区招生考试中心0851—84105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