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政策给力,投资贵州大健康正逢其时

08.09.2015  10:50

  ——解读贵州大健康医药产业若干政策

  依托良好的资源禀赋、扎实的产业基础和海纳百川的开放胸怀,贵州正在成为中国大健康医药产业聚焦的一块福地。

  伴随生物基因、大数据信息和纳米材料等新技术革命的推动,全球医药和健康养生蓬勃兴起。在巨大的产业浪潮汹涌袭来之前,贵州迅速出手,制定了《贵州省新医药产业发展规划(2014—2017年)》、《贵州省健康养生产业发展规划(2015-2020年)》、《关于支持健康养生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关于加快推进新医药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等若干政策性文件。

  一系列的新政,会给到贵州发展大健康医药产业的投资者和创业者带来哪些红利?记者专访了省发改委常务副主任张平。

   市场准入再放宽

  大健康医药产业涵盖诸多领域,投资者甚至会热衷于寻找新兴市场。张平表示,对于愿意和贵州一起发展新兴产业的企业,我省拿出的诚意是,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条件。

  “我们正进一步梳理食品、医疗、养老等行业的行政审批事项,将所有事项办理时限在法定时限的基础上压缩50%以上。”张平告诉记者,贵州还将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

  “包括下放食品生产许可和保健用品审批权限,将社会资本办医审批权限下放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申请开展健康体检服务的医疗机构可在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时一并办理。

  更加给力的是,贵州将率先打破“壁垒”,放开非公立医疗机构大型医用设备购置。

  “我省正探索逐步减少对非公立医疗机构购置大型医用设备的限制。“张平说,在审批非公立医疗机构及其开设的诊疗科目时,对其执业范围内需配备的大型医用设备将一并审批,凡符合配置标准和使用资质的,不会受限。

  此外,对非公立医疗机构的配置申请,我省将重点考核指标转向人员资质、技术能力等“软实力”,而对床位规模、门急诊人次等硬性要求,视实际情况适当把握。

  激励企业做大“蛋糕

  “贵州大健康医药产业的大门正向全社会开放,而政府和职能部门在其中扮演的角色,更像‘催化剂’。”张平解释,“通过引导、搭桥、帮扶等服务,激励企业做大做强。

  “为了多渠道引进资本,我省鼓励各地采取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建设医疗、养老、体育健身、康复等设施。各级政府将扩大医疗、养老、体育健身、康复等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公布采购目录,以便各种社会力量平等参与。

  鼓励企业兼并重组。引导保健食品、绿色食品、保健用品、无公害农产品行业龙头企业、优强企业围绕产业链延伸拓展,开展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兼并重组。

  对省内跨市(州)、跨行业兼并重组的健康养生产业企业,允许并及时将被兼并企业的生产范围、注册批准文号和相关证书等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变更到兼并重组后的企业。

  引进优强企业,有利于壮大市场主体。张平表示,我省将加大招商力度,定期公布招商目录和重点招商项目,引进国内外优强绿色食品、保健食品、保健用品等企业和项目,鼓励国际知名品牌管理公司参与健康养生产业的管理。

  财政重奖优秀企业

  “贵州将通过统筹发展改革、科技、经济和信息化等部门的专项资金,集中支持优势企业、高新品种、著名品牌和中药材基地建设。”张平说,凡是优秀医药企业,都有可能获得财政重奖。

  具体奖励多少金额?我们从相关政策中理出了这样一张清单——

  省内企业成功并购省外企业并将工厂搬迁到贵州的,省级一次性奖励200万元,项目所在地市、县政府奖励300万元;省内优强企业并购省内企业的,省级一次性奖励100万元,项目所在地市、县政府奖励200万元。

  取得国家新药证书的品种,省级一次性奖励100万元,企业所在地市、县政府奖励200万元;对首仿专利到期的原研药转移到我省生产且获得新版GMP认证的,每个品种省级一次性奖励50至80万元;并购、激活省内“休眠”、“半休眠”品种且销售收入达到2000万元的,省级一次性奖励50万元。

  企业外包研发成果在我省投产后年销售收入达到3000万元的,企业所在地县级政府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对投资超过5000万元的专业化公共研发技术服务平台,项目所在地市级政府认定后给予投资额5%的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税收红利最大释放

  张平表示,在贵州发展大健康医药产业,税收不是“拦路虎”,而是助力引擎,释放着最大红利。

  翻开《关于加快推进新医药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可明确看到:

  在我省新投资注册的医药企业,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从企业投产之日起3年内,企业所交纳的增值税地方分成部分,由企业所在地市、县政府全额补助给企业,用于支持企业发展。

  项目投产3年以上、5年以内的,以减半方式给予扶持。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用实现利润进行再投资的,视同新引进的投资。

  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而在《关于支持健康养生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中,税收优惠同样明显。

  “健康养生产业企业依法享有〈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的相关税收优惠。”张平介绍,非公立医疗机构用水、用气与公立医疗机构同价,养老服务机构提供养老服务的用水、用气、生活用电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对温泉行业水资源费按一般工商业用水标准收取。其他养生服务机构用水、用气实行与工业同价。“总之,大健康医药产业在水、电、气等方面,都享有政策优惠。

  金融支撑撬动更大市场

  在产业发展中,金融的作用犹如一根杠杆,把力量灌入其中,会撬动更大的资本市场。

  张平介绍,贵州对大健康医药企业将不遗余力给予金融支持。

  “将引导社会资本共同发起设立贵州省医药产业投资基金,与天使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等共同构建多层次投资体系。”张平说,会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对新医药产业贷款利率不上浮,创新金融产品,并鼓励开展医药产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

  对于健康养生产业,信贷支持力度将更大。“支持符合条件的健康养生产业企业到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和贵州股权金融资产交易中心等多层次资本市场,以及通过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形式进行直接融资。鼓励社会资本发起设立健康养生产业投资基金,探索研究通过使用政府预算内投资认购基金份额方式支持健康养生产业投资基金。

  精准扶持非公立医疗和养老机构

  作为发展大健康医药产业的载体之一,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的发展机制将在贵州发生变化。“最核心的是,政府将加大对非公立医疗和养老机构的支持。”张平说。

  符合条件、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非公立医疗机构,其专科建设、设备购置、人才队伍建设纳入财政专项资金引导和支持范围。

  社会资本举办康复、护理、中医和民族医等紧缺型医疗机构或在医疗资源薄弱地区举办医疗机构,可按规定申请政府投资支持。

  我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立医院改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允许非营利性与营利性医疗机构互转。同时落实非公立医疗机构科研项目与公立医疗机构享受同等待遇政策,逐步将非公立医疗机构纳入我省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公立医疗机构和非公立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对吸纳农村五保对象和城市三无人员入住的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同级政府对入住对象原享受的养老服务补贴及各类补助经费应予转入。

   品牌建设受重视

  要在当今世界的商业浪潮中真正拥有话语权,必须创建贵州自己的品牌。好的口碑,是企业的无形资产,更是企业应对市场最强势的“武器”。

  “我们的目标,是建设一批贵州名牌。”张平说,我省将以有机食品、绿色食品、保健食品等为主,鼓励企业创建“名、精、优、新”品牌。

  对首次获得“驰名商标”、“地理标志”、“中国名牌产品”、“中国农业名牌产品”、“贵州省著名商标”、“贵州省名牌产品”等称号的企业,将受到政策倾斜和重点支持。

  在政府采购,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等方面,同等条件下,品牌产品会得到优先推介使用。

  “与此同时,我省还将增强企业的品牌与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张平说,主要是倡导在产品创新全过程实行专利保护,推行主渠道营销配送,改进防伪技术。

   土地供应有保障

  张平认为,招商引资力度再大,关键是落地,“为让大健康企业和项目落地开花,我省在土地供应方面提供了多项保障。

  对列入健康养生产业发展规划的重点园区和重大项目,贵州将优先安排土地指标,并优先在城乡规划中落实用地布局。对投资建设综合性现代医药物流园区、养生养老场所、大型医疗服务机构的,优先保障土地供应。

  对投资额3000万美元或5亿元以上项目,由省级优先保障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实行“点供”。

  实施并购整合形成5亿元以上规模的医药企业,涉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益,按规定计提各种专项资金后的土地出让收益市、县留存部分用于支持项目建设。

  医药企业因整合而退出的原工业用地性质的土地,可按有关政策纳入挂牌流转程序改变土地使用属性,按规定计提各种专项资金后的土地出让收益市、县留存部分返还企业。

  招才引智力度前所未有

  “发展产业,人才与资金同等重要。”张平说,贵州已经意识到在方兴未艾的大健康领域,人才是关键生产力,“所以招才引智的力度前所未有。

  凭借“百千万人才引进计划”,贵州将网罗全球大健康优质人才。

  纳入该项计划的相关人才,将享受到各种优惠政策。

  健康养生产业企业高管人员和核心技术人才,在户籍和就医等方面享受优惠和便利,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可在省内居住地辖区学校就读。

  为鼓励医师多点执业,我省将简化多点执业注册程序,在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实行备案管理和医师向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履行知情报备手续即可开展多点执业试点。

  研读《关于加快推进新医药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不难发现有这样一些条款:

  年销售收入5亿元以上且增幅超过30%的成长型新医药企业,由所在地县级政府对企业领导班子给予50万元奖励。国内外行业领军人才在我省新办医药企业投产后年销售收入达到2000万元的,企业所在地县级政府给予个人一次性20万元奖励。

  新医药企业引进的企业高管和专家,在我省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前5年全额返还。省外高科技人员到我省专职引领国家新药项目开发或生物医药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且工作期限签订5年以上的,所在地县级政府一次性给予购房补贴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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