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警方打掉敲诈勒索团伙:收保护费月薪4千元

07.07.2015  07:49
原标题:北京警方打掉敲诈勒索团伙:收保护费月薪4千元

本报讯(记者 李涛)近日,北京警方打掉一伙盘踞在常营附近,强收摊位“保护费”的敲诈勒索团伙,该团伙成员每月领取工资,实习期3000元,转正后4000元,目前该团伙7名成员因涉嫌敲诈勒索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租住在常营某小区附近的刘某和妻子从事正当的早餐店生意。但从3月开始,刘某经营的早餐店被自称叫“二龙”为首的一伙人强收保护费,并用言语威胁,接二连三地以聚众堵门的方式强行阻止经营。眼见对方人多势众,害怕遭到报复的刘某最终选择了妥协。

选择“交费”息事宁人的店主并没有因此而改变处境,以“二龙”为首的团伙继续接二连三来到早餐店捣乱,索要“保护费”。随着“二龙”在早餐店附近开设了自己的早点摊及水果铺,敲诈勒索的行为愈演愈烈,每日9时30分后,“二龙”及手下便禁止早餐店继续营业。忍无可忍的店主最终选择报警。接报后,市公安局高度重视,由刑侦总队会同朝阳分局抽调警力,成立专案组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经核实,团伙头目“二龙”真实姓名为钱某(男,29岁,黑龙江人)。该人手下有6名团伙成员,白天一同聚集在钱某的出租房内,晚间暂住在该楼地下室。团伙成员每日除了在钱某经营的水果及早点摊位帮忙,就是在小区周边摊位索要“保护费”。

在固定证据后,专案组决定实施抓捕。7月1日10时许,侦查员兵分三路,将嫌疑人钱某及手下6名成员一举抓获,并当场查获砍刀2把。

经讯问,7名嫌疑人对敲诈勒索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嫌疑人供述,该团伙以钱某为首,其他成员每月从钱某手中按月领取工资,实习期工资每月3000元,两个月后“转正”涨到4000余元,钱某负责团伙成员吃住等费用。自今年3月以来,共收取“保护费”2万余元。目前,钱某等7人因涉嫌敲诈勒索已被朝阳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