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都柳江温寨航电枢纽工程2×13.5MW水轮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成套采购招标公告(三次招标)

04.03.2015  19:4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都柳江温寨航电枢纽工程已由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黔发改能源〔2012〕258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贵州省航电开发投资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及自筹资金,招标人为贵州省航电开发投资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贵州省都柳江温寨航电枢纽工程2×13.5MW水轮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成套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温寨航电枢纽工程位于贵州省黔东南州从江县境内,是都柳江12个梯级开发方案中的第7个梯级。上游与永福电站尾水衔接,下游与温寨航电枢纽正常蓄水位衔接。水库正常蓄水位230.0m,相应库容2565万m3,总库容5274万m3,枢纽上距孖温河口约800m,坝址以上集水面积7724km2,多年平均流量169m3/s,水库具有日调节性能。工程等别为Ⅲ等工程,工程规模为中型。枢纽主要建筑物为3级,主要建筑物洪水标准按50年一遇洪水设计,200年一遇洪水校核;航道整治标准按内河Ⅴ级、通航300t级,通航保证率95%。

  工程开发任务是以航运为主、结合发电,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枢纽布置格局为左厂房右船闸方案,主要建筑物从左至右依次布置为左岸重力坝、厂房安装间、厂房主机间、7孔泄水闸、船闸、右岸重力坝,枢纽坝顶全长248.72m,坝顶高程240.5m。通航建筑物按Ⅳ级船闸设计和建设,最大通过船舶吨级为500t级,发电厂房安装2台13.5 MW灯泡贯流式水轮发电机组(包含水轮机、发电机、自动化元件、调速系统和励磁系统、状态监测系统),总装机容量拟为27MW。

  2.2招标范围:

  卖方承包2台(套)灯泡贯流式水轮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包含水轮机、发电机、自动化元件、调速系统和励磁系统、状态监测系统)、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器具等的设计、制造、保险、工厂试验、包装、运输、交货、指导安装、技术培训、现场试验、调试、试运行、验收,并应完全符合合同要求。

  3.供货时间、地点

  时间:分批次按计划供货,详见招标文件第Ⅰ卷投标须知要求。

  地点:温寨航电枢纽工程工地现场买方指定地点。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必须是一个依法在中国组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水电设备制造企业或符合相应条件的外国独资或合资企业,具有相应规模的灯泡贯流式水轮发电机组的设计、制造的能力。

  4.2 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合同设备的制造和供货。投标人应提交经审计部门核准的最近三年(2011年度至2013年度)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1 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

  4.2.2 企业流动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4.2.3 近三年每年营业额不低于10000万元(人民币);

  4.2.4 投标人还需提供为申请本项目专门开具的人民币300万元的银行信贷证明。

  4.3 投标人应近十年(2005年至今)至少具有2台单机容量15MW、转轮直径4.6m及以上的灯泡贯流式水轮发电机组设计、制造、供货的经验,且已成功运行2年及以上,并提供用户证明或国家有关部门的鉴定证明,以证明投标人的设计和制造能力。外商控股的合资企业,在母公司书面承诺提供全面技术支持的情况下,母公司的业绩可作为外商控股公司的业绩。

  4.4 主要人员的资格:与本合同项目设备的管理、设计、试验、制造工艺、质量控制与保证以及现场安装、调试和验收试验、技术指导与监督有直接责任的有关人员,必须具有参与同类设备设计、试验、制造工艺、质量控制安装、调试和验收的经验。

  4.5 具有生产本合同设备所需的厂房,足够的、先进的生产制造设备,科学完善的生产工艺技术,以及足够的检验、试验和化验设备。确保合同能够顺利履行。

  4.6 投标人正在履行的合同项目和准备承诺的合同项目,不应影响本合同的履行,应确保本合同设备按时、按质量、按数量制造完成和交货。

  4.7 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并通过ISO9001系列认证。

  4.8 投标货物的性能和质量由投标人对项目业主和买方进行保证。

  4.9 投标人的分包商应提供过相同规格、相同型号的货物,并具有成功运行3年以上的业绩。

  4.10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获得用户的好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4.1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2 机组制造所涉及到的所有知识产权由卖方自行负责。

  4.1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的购买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03 月 05 日上午9:00至2015年 03 月11 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gggzyjyzx.cn)办理CA认证证书后下载获取。下载后,凭系统凭证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前台领取纸质招标文件及图纸。

  5.2 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壹仟元整(500.00元),技术资料及图纸叁仟元整(200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和时间为 2015 年 03 月 25日 10 时 00 分,请在该截止日期和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件1份递交至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贵阳市遵义路65号)面交贵州黔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的基本帐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帐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等,均应真实可靠。招标人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予以拒绝,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同时将其作假行为上报上级交通主管部门。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贵州省招标投标网、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上发布。 

  9、其他

  9.1首次进入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人,需先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入场登记和CA证书,然后才能在网上进行报名。

  9.2投标人应随时关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出的控制价、文件澄清与更正等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贵州省航电开发投资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6号 大唐东原财富广场3号楼16楼

  联系人:涂祖鸿

  电话:0851-88259363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黔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黔灵山路世纪金源财富中心A栋10楼

  邮政编码:550081

  联系人:何婧  

  电话:0851-85833273

  传真:0851-85822813          

 

                       2015年 03 月 0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