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评选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精彩一课”的通知

10.09.2014  19:00

  黔教办社〔2014〕223号


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中宣部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教社政〔2005〕5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暂行)>的通知》(教社科〔2011〕1号)精神,进一步改进教学方法,创新教学手段,深入推进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质量,联系我省高校实际,决定在全省高校开展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精彩一课”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的


  通过开展评选活动,以课堂现场教学的形式,生动、直观地交流教学新经验,鼓励广大教师在教学实践中积极改进教学方法,大力推进教学手段创新,推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同时,大力宣传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教学经验,在全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领域形成相互学习、共同提高的良好氛围。


  二、评选办法


  (一)工作流程。省教育厅负责本次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精彩一课”评选工作的领导、组织、评选、表彰工作。贵州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培训中心(贵州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承办工作。具体的程序是:省教育厅发布评选通知,以各高校为单位组织申报,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小组进行资格审查、评审,公布评选结果并给予表彰。


  (二)评审原则。坚持公平、公开、公正,视申报情况评选出覆盖各门课程每一章的“精彩一课”,同时注重质量,宁缺毋滥。


  (三)评审标准。第一,准确讲授教材的观点。第二,语言生动,通俗易懂,深入浅出。第三,教学方法丰富多样,注重案例和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第四,整体结构安排合理,说服力、感染力强,重点突出,难点突破,特色鲜明。(详见《贵州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精彩一课”评审标准》,附件1)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第一,申请者是承担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包括本专科)教学任务的教师,专兼职均可,适当控制兼职教师比例。第二,以学校为单位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第三,授课内容以全国统编“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等四门课程教材(2013年修订版)及我厅(委)组编的《贵州省情教程》修订版教材为基本依据,“形势与政策”课程以教育部2014年上学期“教学要点”为依据,至少覆盖6门课程中的某一章(即每人参评的成果不得少于一章〈含绪论、综述等,“形势与政策”某一专题〉的内容),学时符合该章相应规定要求(附件2)。


  (二)申报名额。每校每门课程不超过2人,总计本科学校不超过10人,专科不超过5人。


  (三)申报材料。第一,《贵州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精彩一课”申报表》(附件3)一式5份。第二,每位申报者教学光盘(DVD)3套,请注明申报者、学校、章节。第三,《贵州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精彩一课”申报一览表》(附件4)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并同时报送电子版。


  (四)申报时间。所有申报材料请各校于2014年9月22-26日报送贵州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培训中心(贵州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其他时间恕不受理。


  未尽事宜,请直接与省教育厅社政处或贵州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联系。


  附件:1.贵州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精彩一课”评审标准


  2.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有关课程各章课堂讲授建议学时


  3.贵州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精彩一课”申报表


  4.贵州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精彩一课”申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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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省教育厅社政处 王如怡    联系电话:0851-5287203


  贵师大马克思主义学院      刘玲


  联系电话:0851-6702045    邮箱: [email protected] < mailto:[email protec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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