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实施城乡统一户口登记制度

19.05.2015  20:13

    新华网贵州频道5月19日电(记者黄勇)贵州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城乡统一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区分,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

    近日正式出台的《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实施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调整放宽户口迁移政策、健全完善居住证制度、简化户口迁移办理程序、健全人口信息管理制度、积极推进行政区划调整六大改革措施。各地在今年底前,因地制宜制定本地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的具体办法。

    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从6月1日起,在“户别”栏不再登记农业或非农业,统一登记为家庭户或集体户。各地、各部门不得为户口登记设置任何前置条件。公安机关不再出具农业或非农业户籍证明。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保、住房、土地及统计等部门及时建立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制度。

    调整放宽户口迁移政策,对落户大城市的条件予以合理确定。全面放开中、小城市和建制镇落户限制,有合法稳定住所,包括租房的人员,都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根据实施意见,贵州将以居住证为载体,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居住证持有人在当地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逐步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中等职业教育资助、就业扶持、养老服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