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民族大学关于开展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工作专项检查的自查总结报告
一、 文件的制定
1、为贯彻落实《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4号令),我校于2012年4月制定了《关于2012年外送论文的规定(试行)》,于2014年4月制定了《贵州民族大学学风建设实施细则》、《贵州民族大学学术规范条例》、《贵州民族大学关于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等管理办法。2014年5月研究生院对2014届毕业生的学位论文进行答辩之后的二次学术不端检测。
2、根据《贵州省学位办关于做好开展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工作的专项检查和迎接国家抽查的通知》(黔学位办[2014]22号),按要求完善细化我校的相关实施细则,研究生院讨论完善了《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和处理办法》。
二、 文件的落实
1、2013年10月3日我们已在研究生院网站挂出教育部文件34号令《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并组织研究生学习。
2、对2011届及以后的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100%抽检盲评。
3、2014年9月22日,2014年贵州省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活动启动仪式暨首场报告会在我校举行。
为教育广大教育科技工作者和同学们恪守学术规范、坚守学术诚信、培养学术人格、维护学术尊严,摒弃学术不端行为,努力成为优良科学道德的践行者和良好学术风气的维护者。9月22日下午,2014年贵州省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活动启动仪式暨首场报告会在我校会议中心举行。
4、成立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担任副组长;成员有科研处、教务处、学工部、宣传部、研究生院、校纪检监察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三、 问题与措施
作为地处西部地区民族院校,与发达地区高校相比,贵州民族大学在研究生生源质量、培养条件、资金投入和科研平台建设等方面都有待加强,研究生培养优势和特色有待进一步凝练,研究生创新能力和素养有待进一步提升。
(一)探索创新与主要做法
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院组织导师学习国务院学位办关于研究生教育质量的讲话和文件,关注国际国内研究生教育发展动态。本着“完善制度、提高质量、科教结合、支撑创新、适应需求、引领未来”原则,逐渐形成自己的研究生教育培养体系。
1、修订培养方案。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院在本年度针对一级、二级学科,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学位[2014]3号)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六届学科评议组编《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要求各学科点分别修订和制订《贵州民族大学学术型培养方案指导意见》和《贵州民族大学专业型培养方案指导意见》。
2、逐步完善研究生学习考核制度和学籍管理办法,健全研究生课程教学、中期考核、开题报告、答辩、学位评定各环节的合理分流与淘汰制度。研究生院定期举行学术讲座,也鼓励学生多听学术报告,以便增进对论文选题的理解,第一年对研究生进行中期考核,考查其读书、选题意向等情况;第二年有开题报告、中期检查等环节,由至少五名的学科组专家指导学生的论证,严格把关,就选题涉及到的问题向研究生提出,力求在开题方面减少不必要的弯路,并提高其论文选题的研究意义。开题有不过关者,研究生院允许其在一个月内进行重新整理,另选时间再次开题。
3、各学科积极开展月会、周会活动。在周会、月会中共同商讨未来发展方向,探索培养模式,及时沟通解决问题。
(二)存在的问题与举措
1、生源质量有待提高,第一志愿上线率低。在2014年之前的招生大部分靠调剂,无法满足我校主动吸取优秀生源的愿望。我校积极争取本校的优秀生源,做好招生宣传工作。
2、导师队伍建设不够。作为西部地区,高层次人才的引进较为困难,虽然近些年我校在此方面做了很大的努力,仍无法满足现实的需求。学校积极吸引高层次人才,并同时加大对本校教师的培育。
3、信息平台建设滞后。我校研究生规模近年来增长较快,原有的管理方式已不适应当前发展需求,我校研究生教育管理处于由传统方式向信息化过渡之中,目前学校正抓紧进行信息平台建设。
贵州民族大学
2014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