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贵州省中药民族药产业统计工作正式全面启动

24.03.2015  19:17

      根据省统计局对《贵州省中药民族药产业统计报表制度(2014年报)》的正式批复(黔通函【2015】7号文),2015年全省中药民族药产业统计工作继续由省科技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省扶贫办、省食药监局等单位共同参与完成。为全面了解全省中药民族药产业研发、生产、经营活动年度发展的基本情况,确保中药民族药产业统计工作能够顺利、有序推进,3月20日,省科技厅联合省统计局在贵阳举办贵州省中药民族药产业统计工作培训会,正式全面启动2015年全省中药民族药产业统计工作。省直有关部门相关人员出席了会议,全省9个市(州)和2个省直管县(市)的科技局、扶贫办、林业局相关负责人及统计工作人员参加了培训。
      会上,省科技厅社会发展处负责人首先对多年来各部门的高度配合表示衷心感谢,同时,总结了我省中药民族药产业统计工作的经验及不足之处,并向参会人员介绍了2015年统计范围覆盖全省9个市(州)及2个省直管县(市),涉及医药工业、中药材种植业、中药科技、药品商业及流通、药品监督管理5个方面。最后,贵州省科技情报研究所技术人员就报表制度网络直报系统操作流程和在线数据填报和审核的相关注意事项对参会人员进行了培训,并对数据填报过程进行了答疑。省统计局社会科技统计处负责人就中药民族药产业统计工作提出两点要求:第一,《贵州省中药民族药产业统计》是省统计局正式批复的行业年度统计,其数据采集作为法定数据采集项,具有法律效力,填报单位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第二,统计人员必须按照《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如实填报各项统计数据,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根据《贵州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贵州省“十二五”中药现代化发展规划》、《贵州省生物产业发展专项规划》的部署和要求,2011-2014年,在省统计局指导下,省科技厅牵头连续开展了4个年度的中药民族药产业统计工作,为了解全省中药民族药产业研发、生产、经营活动年度发展的基本情况,为各级政府部门制定产业发展政策、进行经济管理和宏观调控提供了重要依据。几年来,该项统计工作多次获得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肯定,也引起了社会多家媒体的关注,对我省的中药民族药产业起到了很好的宣传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