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9.01.2015  15:04

   2014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4年,全省检察机关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大力推进平安贵州、法治贵州建设,在打击和预防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坚守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提供司法保障

 

  创新服务方式,助推经济发展。按照省委的统一部署,在全国率先开展检察机关督促起诉专项行动,共办理督促起诉案件3640件,收回国有资金137亿元,名列全国第一名。

 

  强化生态保护,建设美丽贵州。积极服务我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在全国率先成立生态环境保护检察专门机构36个,配备生态检察专门人员207名,实现了重点河流、重点生态功能区法律保护全覆盖。积极参与“六个一律”、环保“利剑”、“六个严禁”等专项行动,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嫌疑人602人,提起公诉1625人,立案侦查环境资源领域职务犯罪143人。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金沙县检察院提起了全国首例以检察机关为原告的行政公益诉讼案。

 

  规范市场秩序,优化发展环境。积极开展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活动,批准逮捕745人,提起公诉936人,为我省引进、培育、发展、壮大各类市场主体,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反腐倡廉,惩防并举,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1037件1295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9亿元。

 

  查办民生领域职务犯罪重点突出。重点查办扶贫攻坚、就业创业、社会保障等领域职务犯罪,立案侦查236件314人,为2300多亿民生资金安全提供司法保护。深入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立案侦查669件846人。突出查办“违法占地、违章建筑”背后的职务犯罪,立案侦查214件272人。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打响品牌”。组织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保障投资安全”等专项预防工作,全程跟踪服务346个重点工程建设,帮助完善内控机制96项。介入中央扶持贵州的支农惠农项目88个,涉及中央转移支付专项资金600亿。开展预防调查731件,受理行贿档案查询63665次,向有关部门提出预防检察建议596份。推进预防教育进党校、行政学院,建成警示教育基地52个。全面实施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

 

   推进平安贵州建设,保障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幸福安康

 

  对严重刑事犯罪露头就打,绝不允许形成气候。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安全、暴力恐怖、涉黑涉恶等各类犯罪活动,共批准逮捕31285人,提起公诉41538人。重点打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批准逮捕2898人,提起公诉3386人。突出打击侵犯妇女儿童和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犯罪,批准逮捕3646人,提起公诉3867人。

 

  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夯实和谐稳定的民心基础。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探索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事项依法导入、纠错、终结机制;加强服务群众窗口建设,畅通诉求渠道。

 

  主动参与社会治理,织牢平安建设防护网。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维护医疗秩序、整治黄赌毒等专项活动,批准逮捕8874人,提起公诉9459人。开展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活动,批准逮捕143人,提起公诉212人。依法惩治利用网络实施的敲诈勒索、诈骗传销和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批准逮捕1222人,提起公诉1309人。

 

   严格法律监督,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

 

  强化诉讼监督,守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深入开展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执行监督,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裁判不公等案件2165件。深挖司法不公、枉法裁判背后的徇私舞弊、权钱交易等职务犯罪,查处司法人员67人。深入推进久押不决案件专项清理,纠正38件96人。积极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监督收监执行139人。

 

  坚持疑罪从无,确保案件处理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制定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实施意见,在全国率先出台贯彻疑罪从无原则的“十条措施”。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依法不批捕948人、不起诉628人,依法从法院撤回起诉61人。

 

  完善监督机制,把规范文明执法贯穿到每一个执法办案环节。在全国率先正式上线运行案件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和电子卷宗系统;积极开展案件质量大评查活动,评查案件5840件,纠正执法瑕疵9415个;全面落实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全面、全部、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

 

   抓班子、带队伍,为法治建设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加强作风建设和创先争优活动。坚持抓好队伍执法素质和执法能力建设,大力实施素质能力提升、骨干队伍建设等“六大工程”,探索建立全省检察业务骨干人才库。

 

   自觉接受监督,大力提升检察工作满意度和公信力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制定加强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的意见,建立走访代表三级检察机关联动机制,共走访各级人大代表6308人(次),其中走访省人大代表1320人(次)。对各级人大代表提出的157条意见建议,100%落实。

 

  大力推进检务公开。积极开展控告举报、申诉受理、案件查询等工作;推行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和专家咨询委员制度,落实新闻发言人制度,开通“两微一端”,向当事人或社会公开各类案件信息16409条。

 

   2015年工作安排

 

  第一,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做中央决策的拥护者和省委部署的执行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执行《中共贵州省委关于进一步支持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意见》,更加自觉地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保障和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

 

  第二,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坚决做平安贵州的建设者和法治贵州的践行者。依法严厉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严重刑事犯罪和多发性犯罪,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促进和谐,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第三,进一步加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坚决做经济建设的服务者和清正廉洁的守卫者。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除恶务尽,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严肃查处腐败分子。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始终把依法保障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目标,加大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查处力度。

 

  第四,积极稳妥地深入推进检察改革,努力创造贵州经验,坚决做检察改革的探索者和司法改革的推动者。按照《贵州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方案》的要求,在试点检察院积极稳妥地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检察人员职业保障制度以及省以下地方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不断加大检务公开力度,完善检察权运行的自身监督,着力提高执法公信力。

 

  第五,抓好全省检察机关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坚决做公正司法的保障者和社会正义的守护者。认真落实中央对政法队伍建设提出的“五个过硬”的要求,不断健全执法办案“五严禁”长效机制,坚决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检察人员,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本报记者 方春英 邹晨莹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