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出台“教育精准扶贫”新方案 助学金每年增加1000元

08.12.2015  09:34

    12月7日,记者从贵州省教育厅获悉,贵州省正式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贫困学生资助推进教育精准扶贫的实施方案》,新方案规定,从2015年秋季学期起,在原有资助政策基础上实施精准资助政策。贵州省户籍就读普通高中的农村贫困学生,在实施国家助学金基础上,每年每名学生新增扶贫专项助学金1000元。就读中职的一、二年级学生也一样。

     因病返贫的也可申请

    这次教育精准扶贫资助的对象为在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普通高校(不含研究生阶段)就读,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和贵州省户籍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在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普通高校(不含研究生阶段)就读,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和贵州省户籍的因灾因病等特殊原因返贫的农村非在册贫困户子女,经扶贫部门按“两公示一公告”程序审核后,进入贫困人口建档立卡系统的可纳入资助范围。

    免费(补助)标准原则上为贵州省范围内相应学段收费项目的最低收费标准,所涉免费(补助)标准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可根据相应的收费标准变化而调整。凡具有贵州省户籍就读高中阶段及以上的学校(不含研究生阶段)的农村贫困学生凭《扶贫手册》都有资格申请资助;对因灾、因病等特殊原因返贫的非在册贫困户子女,经本人申请审批后可纳入资助范围。

     新增专项助学金1000元

    从2015年秋季学期起,在原有资助政策基础上,将对以下情况在校农村贫困生实施以下精准资助政策,具体标准为:

    贵州省户籍就读普通高中的农村贫困学生,在实施国家助学金基础上,每年每名学生新增扶贫专项助学金1000元、免(补助)学费760元、免(补助)教科书费400元、免(补助)住宿费500元资助;

    就读中职学校的贵州户籍农村贫困学生,在实施三年免学费和一、二年级国家助学金的基础上,对一、二年级学生每年每名学生新增扶贫专项助学金1000元、免(补助)教科书费400元、免(补助)住宿费500元;

    就读普通高校本专科(高职)的贵州户籍农村贫困学生,除享受原有的国家助学金外,每年每名学生再可获得扶贫专项助学金1000元、免(补助)学费(本科学生标准为3830元、专科高职学生标准为3500元)资助项目。

     如何申请资助

    农村贫困学生于每年10月15日前,向就读学校、县级教育部门或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资助申请,如实填报《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资助申请表》(相关申报表格可通过省教育厅网站下载)。受理单位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成评审委员会,于每年10月25日前对申请资助的农村贫困学生进行评审。

    学校评审委员会由班主任、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和资助中心工作人员等相关人员组成。评审后将资助名单交受理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之后在本地本校的电视台、网站、报纸等易于让广大群众知晓的媒体上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新办法要求,扶贫部门加强动态管理,及时更新完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就读子女名册,确保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学生获得资助。县级扶贫部门于每年9月30日前,通知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学生分别到学校、县级教育部门或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资助,同时将相应的农村贫困学生名单提供给县级教育部门、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作对照审核之用。(沈诗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