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城乡社区基层民主自治建设完善率达96.4%

17.08.2017  08:19

  今年上半年,通过推进2017年贵州省民政工作会议部署和《贵州省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全省民政事业改革发展取得新突破,社会创新治理提质增效。

  持续提升城乡社区基层民主自治建设,全省城乡社区基层民主自治建设完善率达96.4%。大力落实城乡社区建设以奖代补政策,以奖代补奖励花溪区等“全省农村社区建设全覆盖达标单位”、水城县等“全省和谐社区建设达标单位”等共2500万元。

  成功申报威宁自治县石门乡团结村二组七里冲自然村为国家村民自治试点。圆满完成第十届村(居)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参选率、居民委员会直选率、村委会中女性成员比例和信访数量实现“三升一降”。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全省公益性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20个。新增社会组织评估和专项审计经费财政预算116.5万元。建立执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库,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行为,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设立中共贵州省全省性社会组织综合委员会,切实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作者:杨唯 来源:贵州日报)